意宰杀。
但是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绝对的事情,终日捕雁的人也会被雁啄了眼睛,风干后硬度惊人的法棍将他敲得眼冒金星,事情到这里其实很有些宿命的感觉,博诺只是偷了放了两天卖不出去的面包,就被追上的店主虐待,如果是新鲜出炉的法棍远达不到这种硬度。
在被敲头前还在向前大步追击的胖子眩晕着扑倒在地上,一圈灰尘向周围扩散,红着眼睛的博诺下一击对准了后脑勺,在人体解剖学中后脑勺的颅骨相对薄弱,并且里面就是是呼吸心跳中枢和脑干,遭受重击甚至重创的话,人会直接丧命。
一个懵懵懂懂,甚至大字不识的少年在捕捉人体要害的方面似乎有着可怕的天赋。
又或者,能被他看到要害的远远不止人类。
一根手杖在那块就要沾上性命的面包落下的时候横亘在了空中,几乎是无意识的,将武器砸下的博诺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动作,面包劈在了坚硬的手杖上,理所当然的被挡住了。
路过的一眼就能够看出是一位绅士,硬木手杖的把手处镶着白银的装饰,纯黑色的大衣和笔挺的西裤十分贴合这位中年男人的身材,衣物面料的昂贵很容易辨别,在这个时代底层人民还没有从粗布的服装中解脱,贵族的气息扑面而来。
或许在刚刚,当街殴打孩童的面包师会因为贵族老爷的路过有所收敛,但失去理智的孩子可不会管什么你穿的像人还是像狗,照着男人的咽喉把武器挥了出去。
只是儒雅的中年男人随意地偏偏身子就躲过了这种毫无威胁的攻击,手掌侧过手刀在孩子的脖颈上轻轻一切,七岁的孩子就晕倒在了地上。
第二天博诺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睡在从没有感受过的柔软床铺上,细针扎在他的手上连着装着液体的小瓶子,医院病房外走过的护士身上好像写着“干净”两个字,博诺从不知道“干净”那几个法语发音是用来形容什么的,只是现在好像有些明白了。
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从门外走了进来,淡淡地陈述他将被收养的事实。
几天后他就俨然成为了潘尼沃斯家的小少爷,繁多复杂的手续对一位位高权重的贵族来说等同于无,博诺就像是某位伟大英国作家笔下的主角一样,对自己身上突如其来的变化感到小心翼翼而无所适从,他那位便宜的父亲并不常常在家,但偶尔回来时七岁的孩子能感受到来自父亲的关心。
混血种往往会在童年时加速发育,在身体素质达到巅峰时维持很长一段时间,再以极其缓慢的速度逐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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