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赶考的路上,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味道还是挺令人怀念的。”
“抚台要是喜欢吃烙馍,可以回驿馆,驿馆里也有会做烙馍的厨子,这里脏兮兮的,不如驿馆做出来的烙馍干净。”随从嫌弃的看了看脏兮兮的桌面。
大街上来来往往川流不息,除了行人还有牲口,踩踏的满街的灰尘。
一些人家也会直接把脏水泼到门外的大街上,时间一长难免会有一些怪味出现。
稍微体面一些的人家,都不愿意在街头吃路边的摊子,认为在这样的地方吃东西有失体面。
洪承畴是什么人,随从一开口,他就知道对方是在嫌弃在这种地方吃东西。
“吃烙馍,只有在这样的地方吃才最有味道。”他笑着解释了一句。
以前他或许也不会在这种街边吃小摊子上的吃食,随着在虎字旗做事时间久了,对于一些事情也不再那么看重了。
据他所知,连刘恒这位虎字旗领袖有时都会在路边的摊子上吃东西,自此之后,他也隔三差五在济南府的街头上吃一顿街边上的小吃。
初时或许还有些不适,时间一久也就此关了,毕竟他小时候家中也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出身,那时候想要经常吃街边的小食都做不到。
“这位大老爷说得对,吃烙馍只有坐在街边吃最舒坦,尤其烙馍里卷上肉,再抹上蒜浆,那味道美极了。”摊主手中端着一些烙馍走了过来。
洪承畴看着摊主送过来的烙馍,嘴里问道:“你这么一说我都馋了,有没有做好的猪肉,我也用烙馍卷上一些。”
“俺这是小本生意,来吃烙馍的也都是寻常人家,哪里舍得花银两吃猪肉,倒是蒜浆有一些。”摊主一脸尴尬的搓了搓自己粗糙的双手。
好不容易来了一个贵人吃自己的烙馍,还没伺候好,令他有些不好意思。
洪承畴笑着说道:“没关系,我让人去弄一些猪肉过来,到时还要劳烦用一些你这里的蒜浆。”
“这没问题,蒜浆随便用。”摊主脸上那几许尴尬的神色一下子化开了,并且把摊子上装有蒜浆的坛罐拿了过来。
洪承畴伸手把坛罐上面的盖子打开,一股辛辣的味道随着呼吸窜入鼻孔中,只是闻闻味道,便觉得胃口大开。
“去买一些熟肉回来。”洪承畴对其中的一名护卫吩咐道。
这时候,摊主说道:“前面不远处就有一个熟肉摊子,去那买就行,味道一点也不比那些大酒楼差。”
“听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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