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丧的不能再丧的感觉。
我捡起来地上散落的报纸和垃圾,将屋里的所有灯全都打开,似乎这样,才能让我感觉自己不是那么寂寞,拽开冰箱,看到里面还有几瓶冷藏的啤酒,我像个流浪汉似的坐在地上,倚着沙发,大口大口往嘴里灌着啤酒。
这个世界很现实,你强,老天爷都允许你狂,你弱,本身就是一种错。
孙马克为什么可以肆无忌惮的在酒吧里卖药养马仔,因为他够强,甭管是什么撑起来他的强,这本身就是一种实力,同为市里知名人物的齐叔和驼子,在旁人面前可以耀武扬威,但在孙马克面前为啥要矮半截子,因为他们弱。
道理这玩意儿说穿了就是个婊砸,它们总喜欢站在拳头硬钞票多的那一方,马超身上背着人命案,却还敢牛逼哄哄的在居民区开枪,凭的是什么?不就是孙马克吗?孙马克有钱,谢谦有权,否则崇市几万警察真发狠,会抓不到他这么个狗篮子。
透过马超几次的亡命狙击,我愕然的发现自己的能耐真的太弱了,假如我能和黑哥、吕兵一样强,在酒吧时候,我不会被江君像揍儿子似的暴打,假如我能有林昆一半的实力,今天就是我追着马超满街乱跑,所以我才萌发了拜师黑哥的想法,奈何黑哥好像对这事儿根本没有任何兴趣。
酒越喝越多,我却越发的清醒,很快几罐啤酒都被我造光,我又懒得下楼再去买,躺在床上又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实在闲着没事干,我爬起来换下自己身上脏兮兮的衣服,丢进洗衣机里,完事就穿条小裤衩拿起拖把和扫帚,像是疯了似的打扫起卫生。
一直干到凌晨十二点多,凌乱的屋子才总算被我收拾的一尘不染,我倚坐在沙发上点燃一支烟。
这时候房门被人“咚咚”拍响,被马超偷袭了几回,我现在都有心理阴影了,随手从厨房抓起一把菜刀,然后趴在猫眼上朝外看,当看清楚是外面的人竟是王志梅的时候,我这才松了口大气,打开门锁,朝她咧嘴笑了笑:“不好意思啊梅姐,我本来想回家换身衣裳的,正好家里来客人了,所以没顾上去大案组找你..”
王志梅皱着眉头,斜楞眼扫视只穿条小裤衩的我,随即偏过去脑袋摆手道:“穿条裤子不会耽误你很长时间。”
“呃..”我低头瞟了一眼,赶忙跑进卧室,套了条大裤衩。
我出来的时候,王志梅已经自顾自的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来回张望几眼,满眼不可思议的出声:“我以为你住的地方肯定又脏又臭,看来是我思想狭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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