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我一脸夸张的傻模样,坐在叶致远旁边的姑娘再次掩嘴“咯咯咯”笑出声。
我连忙缩了缩脖领,举起酒杯解释:“不好意思哈熊小姐,我没有嘲讽的意思,就是头一回碰上姓熊的人,嘿嘿。”
“不要紧的,自从光头强大热以后,我就跟着一起走销喽。”姑娘摆摆手轻声道:“不过我还是有必要解释一下我的名字,初雪为欢谣,再雪犹喜视。墨绶垂腰底,怜君尚一同。”
虽然我听不懂他这两句诗究竟是什么意思,但还是表情很到位的拍马屁:“好诗好诗,名美,人更美。”
来羊城之前,我从未觉得捧臭脚是件多了不起的事情,可自打跟叶致远接触到各种各样“场面朋友”后,我才发现嘴巴甜了是真特么能当钱花。
甭管什么人,也不论多大岁数,贫穷还是富贵,只要喘气的就逃不过“阿谀奉承”四个字,用“砖家”刘博生的话说,只要方法到位,铁管都能舔成翡翠。
熊初墨轻挑眉梢,像个假小子似得,一把勾住旁边叶致远的脖领,乐呵呵的出声:“哈哈哈,咱们是自己人,我和远仔就差磕头拜把子了,所以不用当舔狗呢。”
这小妞的性格特别活泼,有点像孟胜乐的媳妇温婷,但是明显又文静很多,说话随意,也没什么大小姐架子,属于让人稍微一接触就很容易生出好感的那种。
比起来初墨,向来温文尔雅的叶致远反而变得扭捏不少,他先是把小妞环在自己脖领上的手臂扒拉开,然后才干咳两声摆摆手道:“好啦,边吃边聊吧,朗哥你喊服务员上菜吧。”
“等等。”熊初墨轻喝一声,表情陡然变得正经起来:“我这个人不虚伪,有什么喜欢摆在明面上说,咱们先谈正事再喝酒,听完我的事情后,各位觉得如果能办,坐下来继续喝酒,如果感觉为难,可以起身离开,咱们以后见面仍旧是朋友。”
我懵了一下,侧目望向叶致远,心说堂堂羊城一把家的千金能有什么难事会用上这一屋子档次明显低好几档的部门负责人。
对面的叶致远微微皱眉,想要打断熊初墨,不过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只是象征性的点点脑袋微笑道:“不用太急,都是自己人。”
“是啊墨墨,都不是外人。”
“有需要我们帮忙的地方,我们肯定尽力而为。”
桌边的其他几个“领导”纷纷笑呵呵的表态。
熊初墨轻挽起波浪秀发,清了清嗓子道:“在场的除了远仔和王朗以外,其他人按岁数,都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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