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笑了。
好在我没有笑出了眼泪。
等我笑完了之后,我继续带着那种很不屑的语气说:“余先生,你猜猜我为什么会在酒吧里面唱歌?”
余明辉耸了耸肩说:“不猜。你可以直接告诉我答案。”
靠着餐桌的遮掩,我的两只手交汇拧在一起,我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又肤浅又虚荣,我张嘴就说:“几个月之前,我在另外一个酒吧做酒水促销,每天喝得要死要活也算了,但就是遇不到有钱男人。后来我发现,那个驻唱的女歌手长得比我还寒碜,却经常有很有钱的男人带她出去玩,请她吃饭,给她送礼物什么的。我想想我唱得不算特差,我还会弹吉他,不然换一份工作,争取早一日攀个有钱人。余先生,老实说吧,刚开始我是对你动了点心思,毕竟你长得不赖。但是那天我酒醒之后,发现你就是一开破摩托车的,估计你在鑫海名城的房子,也是租来的。再客气一点,估计也是你那些有钱的亲戚让你暂住的。我可不想把自己的大好青春,搭在一个没车没房的穷鬼身上。”
把手放到餐桌上,我端起旁边的红酒杯轻轻抿了一口,又特装逼地摇晃了一下杯子,继续嘲讽地说:“我之前都不知道余先生那么可笑。你以为,你打肿脸充胖子,请我吃顿西餐喝个红酒,我就能和你这种白白长了一张好看的脸经济却完全跟不上的穷鬼,发生点什么吗?想追我的话,先买个房子,买辆宝马或者奥迪,咱们再说吧。不然的话,也别浪费我的时间,我很忙的。”
腾一声站起来,我摆出特风情万种的款施施然地朝余明辉笑了笑说:“当然,我还是很感谢你这顿晚饭的,十分感谢,再见。”
说完,我飞快地转身,想要特洒脱地逃离现场,却暮然看到小娜抱着一大束花慢腾腾地走过来。
真是卧槽卧槽的,以前不觉得这香水百合的味道浓,今晚却觉得它浓得刺激到了我的眼睛,把我的眼眶都熏红了。
我这才发现,原来我比我想象中,更喜欢这个不过是几面之缘的男人。
可是我不能留下来,我要走,我要马上走,我要给他丢下一个潇洒的身影,我要成为一块曾经不痛不痒扰乱他的心波,却也能被他快速遗忘的沙砾。
或者有人认为林四四你特么的想太多,享受当下多好啊,你特么不矫情会死啊!但对于我而言,我不仅仅是不想白白浪费余明辉的时间,更重要的是,除了还拥有着那些能要掉我命的尊严,我一无所有。
我实在无法面对着一个心动不已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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