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是很少被人这样挑衅,余大勇随即愣了愣,他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跟没掉毛的乌鸦一样,黑乎乎的。
他凌厉而傲慢地看了我一眼,很是嘲讽地应了一声:“像你这种费尽心思却被我一眼看穿本质的女人,才可笑。”
我没直接搭上他这话茬,而是自顾自地说:“我一直以为,以一个人的穿着来判断一个人怎么样怎么样,只是三岁小孩子会做的事。作为一个有成熟思维的成年人,张嘴闭嘴就说这个人穿衣服怎么样,她就是乱七八糟她就是不正经她就该下地狱的,这不是可笑是什么?我之前不大理解说话不经大脑这句是怎么来的,它的存在到底是啥意义。现在我明白了,那意思估计是说,如果不想暴露自己的肤浅,那么说话之前最好想想再说,省得贻笑大方。而余先生似乎对自己的肤浅没什么认知,才能在丢出了一堆让人笑掉大牙的幼稚话之后,继续来一番,什么穷人家出来的女孩子就没尊严没有羞耻心,这样惊世骇俗的言论。“
停顿了几秒,我又继续说:“往一块肥瘦相宜的地上面种丝瓜,长出来的丝瓜还不可能是同个模样呢,更何况人呢!你有钱,只能代表你有钱而已,拿有钱没钱来限量一个人有没有尊严有没有羞耻心,你不觉得可笑么?一个已经五十来岁的成年人,一个吃盐比我吃米还多的成年人,一个到了原本应该把那些固执,偏见,片面,肤浅等等诸如此类不好的东西消化成宽容善意得体等等优点的年纪的成年人,却还能大言不惭地说着让人听了尴尬症都能犯的话,这不是可笑是什么?老余先生,你该庆幸的。幸亏是我笑点高,如果换作别人,你把别人的大牙给笑掉了,别人还要找你讨要医药费的!“
从口袋里面掏出了皱巴巴的二十块钱纸币放在餐桌上,我淡淡地说:“这是我的茶位费。”
我看到了余大勇的脸色,从刚才的黑乎乎变成了青一块紫一块的,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他瞪大眼睛看着我,冲着我叫嚷着:“你给我滚出去。马上给我滚出去!”
我简直觉得自己帅炸了,我更是淡定地应:“不好意思,我喜欢走着出去。”
拉开椅子,我大步流星地朝着门外走去。
一出酒店的大门,我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然而,这样的神清气爽就持续了一会儿。
因为余明辉跟着出来了。
我知道现在大部分人啊,都会是这样我家里人我能拽,但是别人要来拽他我受不了这样的。我也不知道余明辉是不是也属于这一类。
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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