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了电话之后,我从口袋掏钱给老板的时候,那些钱都要跟我作对,我越是伸手去揪,它们越是往口袋的深处跑,我抓不到它们,我的手都勒红了,才勉强地掏出一块钱来递给老板。
那个长得肥肥胖胖的老板娘给我找回四毛钱的时候,她看我的目光都有点儿玩味,我的心忽然慌起来,抓起那几个硬币扛起行李就急急往回走。
在小巷子的拐角处,我走得太急,也没注意看路,我一个冷不丁踩了个香蕉皮,重心没稳住,大腿一路往前,我的后脑勺,就这样重重地与地面来了一个亲密接触。
在后脑勺与地面的冲击声不断地撞进我的耳膜里面时,我却浑然不觉得后脑勺痛,我反而觉得自己的腹部痛得无可救药。
下意识的,我捂住了自己的肚子。
可是那些剧痛越演越烈,我很快就痛得精神恍惚,视线一片模糊。
在这一刻我真希望我能就此死去,我也以为我会就此死去,像所有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一样,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这样默默地死去,于是我忍不住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冲着陌生的天空,在嘴里面索索叨叨地骂了一句:“余明辉,你这个混蛋,我去你大爷的混蛋!”
可是事实上,虽然死去是一件特别容易特别简单的事,而活着就必须得经历磨难经历煎熬经历洗礼,但是大部分人,最终都会选择艰难地活着,而并非图一时的安逸就此死去。
我林四四,也没有这个例外。
我最终还是活了下来。
从医院里面出来之后,我拖着无比笨重的行李,在龙岗岭南路口那边找到了一个小小的长满青苔的房子,我穿上平底鞋走了很多个旧货市场,死命地砍价,一点点地添置起生活的用品,将那个不过是11平米的房子布置得像是那么一回事。
刚开始,凭借着之前在勤酬上班的那点儿底子,也因为我的英语确实算是拿得出手,更因为我原本瘦弱,营养也不太能跟上,只要我穿得宽松一些,我很容易就隐瞒了自己怀孕的事实。我总算是大芬那边一个画廊找到了一份文员的工作,每天打打单,有客户过来就带他们看看画,每个月能拿两千块的工资,还不赖。
下了班之后,我还能在附近的布碎市场淘一些布料,自己动手试着缝制小孩子的衣服。
我安然无恙地在那一家画廊呆了三个月。
直到有一天,我在上班的时候,有个印度的客人从进门的那一刻开始,他的目光就不断地黏在我的胸部上,我在给他介绍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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