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想今晚自己也把他气得够呛了,也不差再加点柴火,让他的怒火更旺,最好把他气得肝疼,气得今晚睡不着觉,气得怀疑人生。
打定了注意,我淡然地笑笑,摆出一副神淡气定的样子,我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转而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好歹余总会给我付十万块呢,余总既然想要办我,那就办吧。反正我就当作走夜路不小心被路边的夜猫野狗咬了一口,也没多大损失。不过余总对自己的技术是不是太盲目乐观了?就你那点本事,还想把我折腾得死去活来?好了开始吧,现在是十点五分,十点六分结束的话,咱们还能去深圳吃个宵夜什么的。哦,对了,这一分钟还包括了你提裤子的时间,我这样的服务够贴心吧。”
循着我这番话,余明辉的脸彻彻底底暗了下去,他放在我的脸上的手,像是被什么毒虫蛰了一下,他收了回去,过来一阵,他几乎是暴跳如雷的冲着我吼:“林四四,你是个女孩子,你到底知道不知道害臊!你到底还有脸没脸!你到底知道不知道什么叫自重!你他妈的得了神经病是吧!”
毫无疑问,我无比肯定我没有神经病,但是我确实有病,就对了。
当我决定生下眼前这个傻逼男人的孩子,当我为了保存肚子里面那个已经有了心跳的生命吃尽了苦头,当我因为孩子与家里人的关系再一次僵硬到了无可拯救的地步,当我因为孩子这四年辗转匍匐挣扎一路的荆棘刺痛无法过哪怕一天悠闲自在轻松的小日子,我就知道我有病,病入膏肓无药可救。
可是我也无比的确定我没病,我是一个无比正常的女人。
因为在岁月的洗刷中,我发现这个孩子,不再是他是余明辉的孩子,他而是上天赐给我的天使,他是来拯救我这如同烂泥的一生的天使,他惊艳了我的岁月璀璨了我的时光,我愿意为了孩子,假装自己还是一团扶不上墙的烂泥,收起自己的清高和孤傲,混在醉生梦死纸迷金醉的地方,变成现在这个啥话都敢说,不懂得害臊没脸没皮的但骨子里面却依然坚持恪守着自己那点小小的自尊和尊严的林四四。
但是,余明辉这样的装逼犯,他没资格看到最真实的那个林四四。他没有资格再触碰我最真实的灵魂真实的内心。
是的,他没有这个资格。
在我林四四的人生里面,已经不再是他把我淘汰了,而是我让他出局了。
于是,我轻笑了一声,伸手轻佻地拍了拍余明辉的脸,我依然是一脸的逢场作戏巧笑嫣然:“余总您别气,是我说话没过大脑。像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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