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越之初,邓布利多正和格林德沃打生打死,整个世界到处都一团乱。
那时候他是一只有几百年岁数的老妖精的学徒,老妖精似乎很厌恶人类巫师,想要从它手中学到魔咒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每次都要完成一些艰难的任务,才能从老妖精手中获取那么一丁点的知识。
虽然难,但总比自己这个穿越者跑到拥有摄魂取念的邓布利多面前,求他让自己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然后成为伏地魔的同学来得好。
苟住!活下来!
他给自己的人生规划是这样的。
虽然没有穿越者的雄心壮志,但却极为理智。
费因斯伸手从巫师袍深处的口袋里掏了掏,轻轻地抓出一个残破的金飞贼,抿了抿嘴。
他仰头看了看对角巷天上的充满阳光明亮的天空,又低头面色复杂地看了看这只金飞贼。
「你把我带到这里,我好像有些辜负了你。」辜负了,身为一个穿越者的骄傲。
他苟着苟着,苟过了格林德沃的肆虐,苟过了伏地魔的肆虐,苟过了一切,也苟过了人生。
费因斯有些沉默地用力抓住手中的残破金飞贼,深深地喘着气,最终化为一缕哀叹。
人生啊.....
无病无灾、平平淡淡、长长远远,才是真啊。
啊个屁!他真的好不甘心!
他也渴望璀璨而刺激的人生,他也渴望自由飞翔的人生,而不是苟在阴暗的翻倒巷。
不过还好,至少他不是碌碌无为一生。
他琢磨透了魔咒的至理,那就是'巫师即神灵,心胜于物'!
这样的理论支撑,让他的钻心咒和铁甲咒强悍到无惧他人的侵袭!
他达到了魔咒大师的高度!
不仅如此,他还成了魔药大师!
研究出了'巫师眼睛'魔药,观察到了'魔力图像',甚至融合了魂器的原理,进一步推演到'裂纹魔咒'这个极高的层次。
甚至隐隐触碰到了生命的本质。
他相信,自己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只是.....
他好像已经习惯过上这样离群索居地生活了..
「安东啊安东,你他娘的真是失败!穿越前失败,穿越后失败,你就特娘的彻彻底底的一个普通人!」
费因斯心中哀叹了一声,抬起苍老的手臂,轻轻整理了一下巫师袍的巨大兜帽,将整张脸都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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