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美国人就来华考察并采集野生大豆材料,当时国内正处于外敌入侵、军阀混战、灾害频发、民不聊生的年代,有谁会关注宝贵的大豆野生资源被任意撷取呢?
这也就算了,及至70年代,美国又派出一支庞大的植物代表团访问我国。当时正值北方地区大豆成熟季节,代表团是在国人的亲自陪同下,在各地到处游走,采集到不同类型的野生大豆资源。
正所谓“识者若珍宝,弃者如敝履”,这些在国内被认为是遍地生长的“野草”,成为美国珍贵的大豆育种材料,也成为后来生物技术公司作为转基因研究和商业化利用的重要试材。
新世纪伊始,媒体就曝出农业科研领域一件重大新闻“种中国大豆侵了美国专利权!”
原来,美国孟山都公司向全球包括中国在内的101个国家申请一项有关高产大豆及其栽培、检测的国际专利。这项专利源于中国沪市郊区的一个野生大豆材料作亲本,与另一个大豆品种杂交,培育出具有基因“标记”的新品种。
孟山都公司拥有此项专利意味着其所有大豆品种均拥有垄断权,包括对中国这一野生大豆遗传资源的控制。
也就是说,如果未获孟山都公司首肯,中国的研究人员将不能自主使用基因“标记”进行研究或培育大豆新品种,尽管它来自中国!
消息传出,国人哗然。
第一个激烈反应,就是老外明目张胆地“盗窃”中国大豆资源,明明是“你拿了中国的野生大豆,抢注为自己的专利,反过来又向中国兜售!”
但在反思过往后,国内大豆资源持续地流向国外的过程中,是“既有窃贼,也有内奸”。不过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我国对种质资源的认识起步较晚。
地大物博孕育了丰富的农作物物种资源,却也使得对它的保护和挖掘利用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大豆如此,水稻也是如此的。
我国杂交水稻的早期推广根本就没在意国际知识产权问题,除转让给美国外,还多次被联合国粮农组织定为解决其他国家粮食短缺问题的首选战略措施,从而被无偿推广。
如今,就杂交水稻种子资源而言,国外实际上已经获得基本的遗传资源;从专业技术的角度来说,他们完全有可能开发出适合各地应用的优良杂交水稻组合。
我们将大量的杂交水稻新品种卖到了国外,而又没有申请当地国的基因保护,当地国的企业甚至个人就有可能把这些新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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