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差原本想说直接带他们两个飞过去的。
但他心中忽然升起了想坐一下飞机的想法。
于是三人登上直升机,朝着西北方向缓缓飞去。
…………
地狱中。
由于司机和陆笑他们都不在。
就连妮可也不在。
赌徒一个人待在自己的房间里,感觉非常的无聊。
这一刻,他甚至对母神精灵窝失去了兴趣。
不为别的,因为他刚从那里回来。
一番沉思后,赌徒觉得自己不能这样浪费人生了。
他要去做一点有意义的事。
但是想了半天,他也不知道什么有意义的事情,是他一个人就能做到的。
想着想着,赌徒忽然想起了被他收编的虫群。
“有些天没去看我的粉丝了,也不知道它们发展的怎么样!”赌徒轻声嘀咕了一句。
赌徒也不是什么喜欢拖延的人。
想到就做,于是他便以天虫之王的名义联系他的粉丝们。
通过共享视角的方式,赌徒看到了一望无际的虫群。
和赌徒共享视角的,正是赌徒的头号粉丝,那个被赌徒取名为德拉克的虫族。
了解了虫群的具体位置以后,赌徒决定亲自去看一看虫群的情况。
一番思考之后,赌徒决定带上飞镖一起。
没有办法,司机不在,赌徒为了快速赶路,也只能拉上飞镖一起了。
不管怎么说,飞镖也是个神明。
赶路速度虽然远不如座驾。
但总比他自己用腿跑来得快。
不过赌徒最终也没能说服飞镖和他一起,反倒是张初对虫群的事情颇有兴趣。
于是张初呕出一团血肉云朵,以‘腾云驾雾’的方式带着赌徒前往了虫群。
血肉云朵化作一道血红色流光,消失在了天际。
赌徒站在云朵之上,脚下软绵绵的触感让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那种感觉,就好像踩在一副猪肺上面一般。
柔软,且有弹性。
一时间,赌徒心中升起了好奇心。
“这玩意儿到底是怎么形成的呢?”
想到这里,赌徒蹲下身用手指戳了戳脚下的那团血肉。
还没等他细细感受指间的触感,就见张初一把提着他的衣领子,并把他给提了起来。
张初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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