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华服锦衣的所在,你兴许感兴趣。”
什么,制锦市?
顾名思义,那确实是制作华服锦衣的地方,富贵人家的衣装应该都是在那里或者用那些的丝绸锦缎制作的。
章轩出身乡野,家人和乡邻们所穿的都是粗布衣裳,没有穿过华服锦衣,更没有见过制作华服锦衣的场景,所以他想去看看,顺便给娘亲和姐姐添置一两件好衣裳。
他大步流星地往南走,全然没顾及驿吏那惊诧的眼神。
两个驿吏看他走得这么快,几乎把眼珠子瞪出来。
“哥,这小子是不是专门练走路的,怎么走得比慢跑的马还快?”其中一个驿吏说道。
“兄弟,这你就外道了,世上哪有专门练走路这一说?”另外一个驿吏回应道,“要我说,他极有可能专门练过轻功,飞檐走壁如履平地。这样的人,咱们可得防备着点,说不定是盗行的班头。”
“啊?如此说来,他很有可能是到咱们这歇马驿踩点来了,咱们是得好好防备。”
“放心吧,兄弟,他就是偷谁,也不敢偷官家,借他两个胆子,哼!”
他们议论了没一会儿,章轩已经走得没影了。
去往制锦市的道路极其平坦,章轩很快就到了。
所谓的制锦市,其实是一条南北向的大街,街道两侧都是些买卖绫罗绸缎的门店。据门店的伙计所说,这里的买卖都是前店后厂,门头后面便是织染布匹和裁制成衣的作坊。
来到制锦市之后,章轩并未急于逛那些门店,而是沿街走了一趟,发现这条街约有七八里长,不由有些吃惊,暗道:哎呀,这么长的街上全是鼓弄这些玩意的,着实不得了!看来这里的主顾都不是一般人,不是富户就是官家,平头百姓极少来这里扯布做衣。
这么想的时候,他特意留意往来之人,发现他们果然打扮不俗、气象不凡,像他这么个身着粗布衣的乡野小子,显得格外扎眼,连他自己都感到跟这里的气氛格格不入。
然而,他却并未感到自卑。
尽管穿衣打扮比那些人等而下之,可他那些降妖伏魔的举动却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做到,所以,在内心深处,他反倒不太看得起那些衣冠楚楚却无甚能为的人。
存着这样的想法,他对那些人投来的异样的目光全然没有在意。
在街上溜达一阵,他进了一个绸布店,看着那些红红绿绿的绸布,眼睛似乎有些不够使。
小二见他打扮寒酸,只是远远地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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