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财有些生气,嘟囔了一句:“那是因为你是嫁过来的。”
“是又怎么样?我张翠云跟了你之后,有过过一天的好日子吗?你把他们当亲人,他们照顾过你吗?平日里他们是怎么对你的?你自己忘了,老娘可没忘,当年你亲爹病倒在床上,你求了整个庄子的人,有人出手帮你了吗?”
“你老娘怎么死的?被他们诬陷说偷了肉,那块肉怎么来的,你不知道吗?那是你老娘靠着自己的针线活,到大城里换的,他们就觉得你王有财家里穷,不配吃肉,吃上了肉,就是你们一家子偷人东西,他们给我们说话的机会了吗?”
“你老娘一辈子干干净净,临老了被人诬陷说偷了东西,为了清白名声,自己投河去了,你王有财但凡有一点胆气,就不至于让人逼成这样,怂包。”
张翠云说完,也闭上了嘴,不再说话。
黑暗里,王有财攥紧了拳头,眼里多了丝血红。
是啊,这就是一个没什么人情味的庄子,当年最好的朋友就是被他们吃了绝户,小小年纪就冻死在了庄子口,这群人,不值得同情,不值得被同情。
次日一早,天刚蒙蒙亮,王有财就收拾东西出了村子,披了兽皮,带上弓箭,刀口观他是知道的,因为他自己本身就是王庄的猎户之一,那地方虽然远了些,但也还在打猎范围圈内,他不是一次的见到过那个道观。
他的步伐极快,走进了丛林中,立马就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起来,仿佛只有在这山林之中,他才能得到真正的解脱,有时候,王有财会奇怪的想,如果自己将来死了,埋在山里,是不是就彻底的得道了自由?
能够一直这么舒服的躺下去呢?
不需要看谁的嘴脸,也不需要在谁的呵斥中做事,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也不需要吃东西,人死后要吃东西吗?应该不用吧。
他这么想着,脚步轻快,轻车熟路。
其实王有财的身形并不小,甚至还有些高大,在同庄的男人中,几乎没有几个能跟他相比的,容貌也不差,就是日复日,年复年的劳作,肤色略黑而已,如果不是这么个条件,估计张翠云这老早就看不惯他性子的人,也不会一直跟着他。
但他的性子,是个正常人,都能从他那怕事的眼神里看出来,王强中干都不足以形容他。
被人欺负甚至都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了,就算是村里年纪不大的小孩,也敢用石头扔他,他是一个心智健全的正常人,不是傻子,更不是疯子,孩子面对他那样体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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