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总督桑德在1577年6月8日(这年是万历五年)的报告文书中称:
迄今,我们尚未征收进出口税等任何其它税。当我抵达菲律宾时,这里还处于艰难阶段,人们十分贫困,以致我不敢征收。似乎不久后可以考虑征税一事,那时将从中获益。而现在无论船只从中国载来什么货物,这笔税金也不会有多少。
很显然,桑德总督暂不征税的决策乃基于双方贸易“还处于艰难阶段”的现实考虑。因为即便征税,“这笔税金也不会有多少”。但另一方面,“不久后可以考虑征税”并从中获益的展望,则清楚表明马尼拉当局的长远打算。
在这位桑德总督任职期间的万历三年到万历八年(具体为1575年8月—1580年4月),马尼拉当局曾经向大明船只征收过“停泊税”。对此,菲律宾官员莱德斯马在一份1585年的报告中回顾道:
在桑德博士担任菲律宾总督时,规定来菲律宾的中国人须为每艘船只缴纳停泊税,即根据船只大小不同,支付25、30、50比索不等。除此之外无需再支付其它税费。
考虑到大明商船抵达菲律宾贸易的时间多为上半年,而桑德又是在1575年8月25日才抵达马尼拉的,所以停泊税的实际征收时间不会早于1576年,有效施行则很可能延迟至下一年(1577)。
这其中的具体时间高务实也记不清了,因为那时候他既忙着自己读书,又要做陪读,还要帮高拱出谋划策,实在很少去关注太细节的情况。
但恰如桑德总督预想,时间到了高务实中得状元的万历八年(1580),前往马尼拉贸易的大明商船数量陡然上升,贸易的规模得到显著提升。于是,接替他担任菲律宾总督的龙奇虑在上任的第二个月便开始“考虑征税一事”。
同年6月20日,龙奇虑正式向国王腓力二世建议,对菲律宾的进出口货物征收3%的货物税,同时向前往新西班牙(西班牙在美洲的主要殖民地之一)的船只征收每吨12比索的运费税。
西班牙的货物税叫做“almojarifazgo”,这个词源自阿拉伯语“al-musrif”,后世有些文献中也将其称作王室税(realesderechs),曾普遍施行于西班牙及“西印度”的广大区域。
事实上,虽然西属菲律宾施行的货物税范畴涵括所有进出口商品,但由于当地开发程度还很低,物产非常有限,所以实际上这一税种的征收对象主要就是进出此岛的大明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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