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官员和中立派官员都开始跟进,造成了现在这种满朝呼声的局面。
按理说,生意上门应该是好事,毕竟京华虽然收费不高,但既然是买卖,就一定是有利润的,何况京华的运输力量本来就强,闲着也是闲着,多点生意有什么不好?
然而高务实却警惕起来,总觉得这件事的背后是有人推动的。而至于原因,则或许是多方面交织形成。要解释高务实这种警惕甚至怀疑,必须先说一下那个具有大明特色的粮长制度。
大明洪武四年(1371年)九月,朱元璋颁布了《蠲两浙秋粮诏》,首次搞出来一个“粮长制”。该制度简单的说就是朝廷不再派遣官吏收粮,而把征缴重任交给村德高望重的村民,是为粮长。此诏中谕令:“……其中田土多者为粮长,督其乡之赋税。”
粮长制度首先在浙江实施,后来推行全国,成为了大明的一项重要制度。问题来了,老朱为什么要搞粮长制呢?
其实老朱自己在诏书中说得还挺明白的,搞出粮长制的基本原因出自“兼以贪官污吏害民肥己四载于兹,朕深悯焉”。
元代官场腐败严重,贪官污吏欺压百姓。本来朝廷各种杂税就压得百姓喘不过气,官吏们又借着征粮中饱私囊,贫苦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天然地对官吏带有仇恨,所以他出于爱护百姓的目的,就让民间自己收税。
按照老朱的想法,大家乡里乡亲的都是自己人,自己人向自己人收税,肯定不会太为难。此所谓“以良民治良民,必无侵渔之患”。同时搞粮长还有个好处,就是减少了公务员的配额,可以给国家节省开支。
因此,老朱在他的大诰中说:“粮长之设,便于有司,便于细民。所以便于有司,且如一县该粮十万,止设粮长十人,正副不过二十人。依期办足,勤劳在乎粮长,有司不过议差部粮官一员赴某处交纳。”
你瞧瞧,多好的政策!原来要养十个人、二十个人才能办好的差事,现在交给民间自己办了,只要派个人过去交接一下拿回来就完事。真是省人又省力,还不会出现什么欺男霸女的丑事,多么伟大光明正确。从大诰、诏书的字里行间,但凡识字的人都能看得出老朱对他的粮长制有多么满意。
于是乎,粮长制开始推而广之。大概是因为要产粮大户多承担社会责任的缘由,“田土多者”为粮长,粮长职位当然就落到了地主乡绅的手上。
毫无疑问,在封建专制社会,权利必然带来好处,而当权利给了有资源的人,自然就更是大大的好处。地主乡绅本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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