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曾指挥家人直接参与海上?私。
当时沿海边防面对有朝中重?作为保护伞的?私队伍,已经到达了“守?不敢问,戍哨不能阻,?向蒙蔽公法,相沿数十百年”这种耸人听闻的地步,朝廷因此损失大量关税。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彼时高拱才觉得与其如此,反倒不如宣布放开海外贸易经营权,即所谓“听海商贸易,归征其税”,这样至少可以保障关税。
也正是在这样的利益勾结之下,纵然皇帝三令五申要求海禁,可面对的也只能是文官们的阴奉阳违。
所以说,郑和下西洋事实上是保护官方独占的海上对外贸易不受其他势力阻挠的一种行为,当然也会遭到文官集团和其背后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
其三则更是直接,朝廷为应对进?过剩带来的商品价格下降局面,采取内部倾销,即“折俸”这一损招,加剧了朝廷官员对下西洋活动的反感和厌恶。
由于下西洋是官营贸易,其计划式的经营模式和官僚管理带来的低效,使其最终不可避免地?进了经济规律的死胡同。
比如说,随着大量胡椒涌?市场,胡椒价格持续?低。短短两年时间,到永乐五年,大明国内的胡椒价格就已经下跌?0.1两/斤,降到洪武年间的?半。如此?来,利润空间大幅缩?,市场也趋近饱和,皇室仓库?的胡椒、苏木堆积如山。
为了解决胡椒积压问题,?不想减少利润,因此从永乐五年开始,明廷利用“折赏”、“折俸”的方式,把苏木、胡椒当成奖金或?资发给下层吏员,甚?是上层的文武官员。更有甚者,朝廷在发放过程中,还不肯低价卖给各级官员、吏员。
永乐?十?年,在胡椒的市值已经低于0.1两/斤的情况下,折俸时竟仍取洪武年间0.2两/斤的价位。这就太狠了,要知道本来明廷的俸禄就是历代最低?平,胡椒、苏木折俸的做法无异于进?步克扣?资。大?官员对此敢怒而不敢?,于是纷纷把郑和下西洋当成了降薪的出?筒。
这样一来,在?众官员的?诛笔伐下,郑和下西洋的壮举瞬间就成了“劳民伤财”之举。到了正统元年,内阁以年幼的英宗之名义,命南京守备太监王景弘停罢采买营造,明初的下西洋贸易?此方才正式落幕。
正因有此前车之鉴,高务实搞海贸才非要拉上一大批人一起搞——明面上京华的主要“合伙人”是勋贵集团,但暗地里还有许多由高务实“代持股权”的实学派官员早已参与其间多年。
按照高务实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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