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官会以内阁名义给各地方官员去函明确要求此事,既确保民众接待有序,不致混乱,又确保有荣爵者必能得到面圣机会,让他们觉得此前的奉献物有所值。”李之藻的眼中闪过一丝了然。
高务实那套荣爵制度“卖”的就是朝廷给予的名头和礼遇,那自然要在力所能及的时候把逼格给人家拉满,否则将来怎好继续薅这些地方士绅的羊毛呢?至少,薅士绅羊毛总比薅普通百姓的羊毛要好。
此外还有一点,高务实也不是很担心士绅们会把这些损失马上转嫁到当地百姓头上,因为这荣爵并不是你获封了就一直有。规定的拥有时效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就是朝廷御史及其他风纪官会根据你的风评来判断你是否能继续持有荣爵。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你这厮在当地风评太差,名声稀烂,那么朝廷是能收回荣爵的,而关于这些荣爵持有者的风评审核之中,“苛待佃农”也算扣分项之一,注意只是“之一”。
总之,荣爵想要获得需要花钱,想要维持住不丢,还要继续放血——比如你为了风评好,不得不把地租下降一点,别人家收十两银子的时候,你或许就只敢收个九两五钱,甚至九两。
“交通安排、健康保障、信息传递、财政预算,每一项都关系到回銮的顺利进行,必须按照之前的计划一一落实监督。无论哪里出了问题,本阁部都要能第一时间定位责任人。”高务实的语速逐渐加快,显示出他对此事的重视。
对于他用到的这些词汇,李之藻并不奇怪,这都是在他身边经常听到并且早已理解的。至于高元辅对“落实责任人”的执着,他也同样早就习惯了——高元辅最忌讳有人跟他搞模棱两可、推诿塞责,每次交代差事都会明确指定负责人,谁出的问题谁负责。
李之藻经常想,这可能是元辅统兵时养成的习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别跟我说什么一也可,二也可。我定了是一,你就不能说二,否则军法从事。
李之藻有时候觉得元辅这样的风格多少有点求全责备,毕竟有些事确实需要一点冗余度,但有时候又觉得,或许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差事办得利索,且不走样。
后来他还就此问题问过高务实,而高务实想也不想便回答道:“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
这句话并不是高务实的原创,李之藻一听就知道,这话出自唐太宗《帝范》卷四。读书人之间的交流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高务实一说,李之藻就一下子前因后果全部了然于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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