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哈姆雷特!”
“我们是领主的利刃!”
“杀!”
随着一声声咆哮,那骑兵也都抽出马刀跑了起来,刚才一直都在承担骚扰任务的骑兵终于展露出他们的力量。
在火光下马刀挥砍仿若流光,没有血肉作为缓冲,借助冲击力轻易就能碾碎它们,马蹄脚下不断发出的脆响是数不清的骨头。
如果说火炮是犁地,那么骑兵就是梳子,要将哈姆雷特头上的虱子梳掉。
但是骑兵数量还是太少了,能够覆盖的区域也只有一部分。
为什么骑兵要举着火把?因为在这种昏暗的环境下队友需要通过火把来判断他们的位置。
看到那些骑兵穿透骷髅的阵型,这个时候早就在阵地上等候多时的步兵终于是升起了无数的火把,照耀出大批的火枪手。
“自由射击!”
密集的枪声响起,相比于火炮的轰鸣,这更像是鞭炮一般噼里啪啦。
说实话火枪的效果在骷髅之中并没有太过明显的效果,要么穿过了那骨头,就算打中也是部份,除非是脊柱这种要害,否则影响不大。
两轮的射击没见到几个骷髅倒下,不过双方的距离却已经逼近,没有给他们再射击的空间了。
虽然在多番打击之下已经没有了那些汹涌如潮的压迫感,但是对这些步兵来说依旧是一个挑战。
“上刺刀!”
那回荡的喊声之下手持加装刺刀的长枪很快就撞上了那些骷髅,说实话并不是很乐观。
刺刀的攻击习惯是捅刺,只不过需要目标是血肉生物效果才明显,对骷髅自然没什么用。
只不过他们是来练兵的,必须要承受这种压力,三三两两一组,逼急了一个枪托脑袋都给你打爆了。
真正的主力是那些披甲戴盔,手持盾牌和单手锤的士兵,他们杀入那些骷髅之中就好像是打地鼠一样一锤一个。
这个时间战斗就结束了,剩下的落入到垃圾时间。
那从地牢出来的兰斯正好遇上了这么一场战斗,他在旁观看了大概的情况。
“嗯,你做的不错。”
回到了这边兰斯才知道,距离自己离开已经过了七天,而那巴顿的大练兵倒也是搞得有声有色,他果然是吃这碗饭的。
以前没有这么多的军队给他,只能让他当个炮兵教官,也算是屈才了,现在整合起来军队的威势也就更胜。
刚才的战斗给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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