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就将关于本世界的座标重新定位为自己的信民,因为他们一直都生活在这个位面,并且数量庞大。不过有利必有弊,上次皇甫铭将她掳入天外世界,直是将他惊得魂飞魄散,因为那一回若是弄丢了她,他也无法再通过追踪她而划破虚空、追入天外世界了。
他心中所想,她自是不知的。长天按下心事,柔声道:“睡会儿罢。时候到了,我自会叫你。”
他的声音醇厚缱绻,带上一点催眠的神通。她现在神魂易倦,这几天来也没有好好歇过,闻言打了个呵欠,将自己卷入被窝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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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团山东南方向的山脚下,有个小小的村庄,人口不过三百。
涂尽正坐在这村中唯一一家酒肆里喝酒,面前摆着一小碟挂霜花生米,一小盘瓜子,酒瓮则是堆了两个。
他据案自斟,双目直视窗外的大雪山,脸上神情木然。
外头那座延绵不绝的山脉,山脚下是半黄半青的森林,还有枫树增红添艳,山顶上却是终年不化的皑皑白雪,视觉对比甚是强烈。
天团山海拔六百余丈(不到两千米),在南赡部洲的山峰中实在算不上高,不过占地范围广大,并且山顶上常年有罡风盘踞,那风连化神期修士都不敢轻近,否则会被刮得遍体鳞伤。修为再次一点的就不用说了,敢冲入罡风当中,直接就像被钢刀刮骨,连皮肉都被一片片剐下来,不啻于凌迟之刑。
幸好这团罡风在每天午时都会消停一个时辰,有经验的修仙者都会选在这个时候飞越天团山。
涂尽的目的地在远方,天团山的罡风虽然不能对麒兽之身构成损伤,却可以极大程度拖慢他的速度。谁也不愿意在恶劣天气里赶路,如果要再绕过天团山的话,至少要多走四百里路程。
所以,他干脆就在这村子里安安心心地等到午时。这也是多数修仙者的明智选择,因此这酒肆里面至少坐着六、七名修士,闲话家常时,那声音就毫无阻碍地传进涂尽耳中。
“北方那个小宗派苍龙殿昭告天下,他家掌门要嫁女儿了,未来女婿还是新晋的仙人。”
“你今日才知么?他那女婿是今年夏天才渡劫成功的,名字叫做……什么夏来着?”
“沉夏!”有人给他补充,“据说是神兽玄武之子,去年才从云梦泽出来,在东海自己建了个宗派,称为灵虚界,现在正和灵浮宫抢地盘呢。”
“啧啧,这两年怎地渡劫成功的消息一个接一个?去年是奉天府的府主汨罗,今年就有这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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