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属也来了不少,还有穿着军官制服的,有一位四十多岁的妇女,在洪涛上庭时就就开始咒骂,估计是那个白摩托的母亲吧。洪涛倒是没说什么,先冲着她那边鞠了一躬,然后就不往那边看了,最终法警把她请了出去,法庭开始审判。
其实真没啥可审的,一共就那么点儿事情,交通队的责任认定也出来了,洪涛负少部分责任,因为他当时的车速也超了,还和白摩托在公路上追逐,否则他都没责任。不过毁就毁在他是无照驾驶上了,还出了恶**通事故,造成了人员死伤,这尼玛就是一点责任都没有,也得是交通肇事罪,因为你根本就不该开车出来,这是事件的起因!
做为整件事儿的唯一证人,那辛寺并没有露面儿,而且由一位律师宣读了他的证词。证词里到没有故意抹黑洪涛的情节,基本就是当天的事情经过,至于那辛寺人在哪儿,洪涛也没功夫去操这个闲心,在里面待了这几个月时间,对于那辛寺的这种举动,洪涛也想通了,如果把自己放在那辛寺的位置上,说不定自己也得这么干,保不齐还得在证词里添油加醋一翻呢。
事实清楚,双方律师也没啥可辩的,法官估计也得到指示了,干净利落脆,二年有期徒刑!然后洪涛就又被押回来了,这回他就不是什么犯罪嫌疑人了,正经八百的成了一个罪犯!
对于这个结果,洪涛早就有了心理准备,都准备好几个月了。他在法庭上连最后陈词都没说,说了也是白说,估计法官的判决书头一天就打印好了,你就算有诸葛亮那张嘴,一天也说不少,一天也说不多,何必再去废那个话呢。至于民事赔偿那一块,还要另外开庭审理,不过洪涛就不用出庭了,律师和他家里人全权代理。该赔多少赔多少,不过按照之前的那通折腾,两家人也算是彻底没什么面子了,估计还得打口水仗,最后的结果全看律师的能力和两家的关系网了。到了这会儿,洪涛父母估计就算把钱全请了律师托了关系,也不愿意多赔一分钱。
而回到看守所里的洪涛,每天还是和钱家康聊天、看书、变着法儿的用那些有限的食物弄出点可口的饭菜来。可惜的是这种好日子在九月底就到头了,就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钱家康的终审判决下来了,还是立即执行。说是立即,也没那么争分夺秒,首先请出去的不是钱家康,而是洪涛,他被要求赶紧收拾行李,又要转号了!
“保存好那本基督山恩仇,我最爱看他出狱那一段,没事你也多看看。”就在门口的法官宣读完判决书之后,钱家康趁着洪涛撅在他旁边收拾被褥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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