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出国不是去办事而是度假去了。这次出去不光是帮洪涛申请专利,王教授自己的收获也很大,他亲眼见证了在法制社会里的办事效率是什么样的,也见识到了金钱的威力。用他的话说,只要你给够了钱,那些律师比你亲孙子还体贴,你想得到的,他们帮你完善,你想不到的他们负责提醒,一切全都用一个标准来衡量,那就是利益,你根本不用考虑太多东西,准备好支票就成了。
专利的申请过程基本算是顺利吧,三分之二的专利项目都已经通过了初审,剩下就是走流程的时间。至于其它三分之一,有些是材料不齐、有些是和已登记专利有重合的部分,这些就要走法律程序了。洪涛听王教授介绍了一下,又大概看了看那些文件,觉得这三分之一的专利不申请也罢,基本都是一些很细微的项目,可有可无,就别去费那个力气,再给那些律师白送钱了。
既然专利申请没问题,那投资建厂的事情就该提上日程了。洪涛想起这件事儿就佩服自己当初的那个决定真是太英明了,也就是把国内专利和学校共享的决定。要是没有这个先见之明,现在他建厂的事情就会很麻烦。因为京城这边对于外资企业的限制很严格,不是说是个外资就愿意给你提供外资企业待遇,很多行业都是要优先保护国内企业,比如说计算机行业,而洪涛要弄的这个厂子,正好就在这个范畴里。
其实洪涛从心里赞同这种政策,什么用市场换技术、用劳动力换技术,这些说法听起来很美,但是如果没有一个严格的审核制度和合理的规划,到头来市场也没有,技术你也换不到。国家的资源全都白白便宜给了外国奸商,自己剩下一大堆烂摊子。有时候经是好经,但是念经的和尚太操蛋,这个经念出来更难听。
不过这个话放到九十年代初,你说了也没人信,闹不好还得给你扣上一个破坏改革开放的大帽子。地方政府之所以不喜欢外商独资企业,这是有私心的,因为外商独资企业给他们带不来太大的好处,你一次性投资完了,以后就没政府什么事儿了,甚至连税都收不到,搞不好还得倒贴外汇额度。
政府喜欢的是合资企业,因为你不管和那个国内单位合资,毕竟有一块儿是国内的,不管是利润也好、成绩也好,政府都能跟着沾光,这里面的油水可就大了去了。最主要的是这种合资往往中方占大头,这样一来,官老爷们就有了指手画脚的权利,权利这个玩意,是能让人上瘾的,如果你发号施令惯了,但凡有一个企业不太听话,而你又拿它没什么好办法,那你吃饭都吃不香,特别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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