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的气体所包裹,但最该死的是,我却那么贪恋着。
阿临拿好碗筷的时候我已经坐在了饭桌上,夜深人静,美食勾引,我的胃比我的嘴要不争气许多,从他手里接过筷子直接挑了一块,入口时总觉得连咀嚼都成了一种乐趣。
我咽下一口菜,把筷子抵在一侧嘴角:“知道错了,所以这是在对我献殷勤?”
或许是吵架后的惬意更为难得,他用中指拨了下我的头发,挺心机地对我说:“什么错不错的。你想过没有,老程就算再粗矿,今晚也肯定看出来你和爷有一腿。你不搬回来,难道等着嫁那个熊包?”
被他这么一说,我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说的一点儿没错,刚在吃饭时他当场就紧紧地搂住了我,这哪里像一个长辈对待小辈该有的亲昵。
我有些慌了,悄悄咽口唾沫问:“我爸会不会打死我?”
“他敢!”阿临阴柔的发声,就好像什么都无所畏惧似的,大有种豁出去的意思。
可我内心的孤妄依旧没有消失,我和阿临真正的问题也不是双方的家长。总有一个又一个的身影挡在我们之间,令我们的关系扑所迷离。
夜宵的过程中,我们谁都没有再说话,而阿临就像一直在等待我一个搬回来的答复。
吃得肚子挺撑时,我放下筷子,慵懒地将后背贴在椅子上。
我说:“你同我说让我搬回来,可我以什么理由搬回来呢?”
阿临也放下筷子,认真思索了片刻后说:“什么都行。”
我白他一眼:“这算什么鬼理由?”
他笑笑:“那我娶你回家。”
我没有很激动,因为他真的是开玩笑的语气,一点不认真。
我气闷至极地说:“哄人成习惯了?”
阿临从椅子上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了我一会后把我扯进来,搂住我的腰低声说:“听点话,搬回来。一个好看的刺猬,丢外面就是祸害!”
我沉默了一会,抬起下巴认真地说:“我知道你有钱,也有让女人心甘情愿跟着你的本事,可一个女人的青春有几年?我已经知道了你和她的故事。乔十一在你身上耗上的可以说是一辈子,我呢?如果注定会是她来我走的结果,我就是再稀罕你,也不能老是往南墙上撞。我很多方面和男人一样,也不太相信感情这种鬼东西。每个人生下来活下去都要经历孤独的过程,孤独是人生的常态,总指望陪伴是弱者的行为。这些道理我十几岁的时候就很明白了。可一天天的,心里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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