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初推开穆远去照镜子,“真的吗?”
“胖!”穆远毫不留情。
夜庭昀瞪他一眼,“会不会说话,她这是珠圆玉润,福气。”
穆远心想,果然恋爱令人头昏,睁眼说瞎话,要不得,要不得,这明显就是小夜初肉吃多,夜初还捏了捏自己的腰,感觉自己的腰上的确有肉肉了。
她要减肥了。
沈千树说,“没关系,到了夏天再减肥,冬天刚过去,春天也可以养养膘的。”
穆远说,“这种就是假闺蜜了,你看她只有八十几斤一直让你吃胖,小初初啊,你现在体重都比她高了,可她比你高十公分啊,你要认清楚事实。”
夜初,“……”
沈千树,“……”
夜陵困惑,“你们关注的点都很奇怪。”
胖不胖的有什么要紧,健康就好。
穆远问,“沈千树要是一百五十斤,你还爱她吗?”
“为什么不?”夜陵反问。
沈千树,“那算了吧。”
那我也不爱你了。
爱不起!
夜陵不懂他们的脑回路,就像他们不懂夜陵的脑回路一样,夜初虽然哭唧唧地喊着要减肥,晚餐还是吃最多的那一个。
夜一凡,“二哥,小二嫂啊,你们就不能回来定居吗?美国好远啊。”
miss根基在纽约,搬回来是不现实的,夜庭昀还打算拿了绿卡,直接在美国生活了,夜初也渐渐的熟悉了纽约的生活。
当然,她更喜欢和朋友们在一起。
原本夜庭昀是这么打算的,如今看到夜初那么喜欢自然风光,他就稍微犹豫一下,以后究竟要在哪儿生活,只不过,这也要等夜初从哥大毕业后。
毕业后,才能决定。
再过几年,夜初也很成熟了,他们也能认真地做决定了。
夜一凡也是嘴巴说一说而已,反正夜陵从小也不是在a市长大的,也没人管他,他一直都是一个二世祖长大。
“你可以经常去看我们。”夜初说,她现在夜庭昀教得知道许多事情,也没头昏脑热答应什么。
“那等你给我生小侄子吧。”
童画黑了脸。
“不准说!”宝宝还没走呢,你就开始要变心了?
眼看着他就要被送走了,还说孩子的事情。
夜一凡立刻表忠心,“大宝贝,小叔叔永远最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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