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书常修行七年,山中无岁月,渐忘今夕是何时。
今天有一个女人因为我的话生气了。
我见她在高兴于周围男人都愿意让着她,或者哄她开心,于是我见她年纪小,未免她受骗,故直言道:他们之所以如此,只是因为想睡你。
然而她恼羞成怒,问我就不想吗?
我想了想,为表诚意,我只好动手揍了她一顿。
毕竟,让我动手的人,这片天地间已经不多了。我如此破例,她当知足。
……
“举重若轻,看似伤重,实则不损分毫,以二证合道修为,能让一介血肉凡胎如此,不愧是能够弑师成功的人!”
少女“阿鹿”面无表情地出现,只是和某个小丫头不同的是,她是始终眼含笑意,然而并没有半分真实情绪在里面。
而某个小丫头虽然面无表情,但什么情绪都藏在那双漂亮的眼睛里。
人的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此言不假。
“前辈这是很在意那位香香姑娘?”谭书常有些意外的说道,让他略表诚意的那个女人,便是李洛瑕的侍女香香。
七年过去,当年的小少女也已经成了大姑娘。
“毕竟认识了十来年,她也是我在这甲五界……哦,是参宿天。她是我在参宿天为数不多的朋友,在她故去之前,我还是很在意这份感情的。”少女“阿鹿”慢声说道。
然后,她低头看了一眼谭书常刚写好的日记。
因为就那样摊在桌面上,一副完全不介意谁来看的样子。所以,少女“阿鹿”很想问问,他写日记的用意到底是什么。
以前,她也想过是不是谭书常想要以日记证道,好使得自己练假成真,成为那天命之子,但后来发现不是。
毕竟那一根白色的气运柱子,实在是太明显了。
要是成了天命之子,那么这一根气运柱子至少都是紫色的!
谭书常现在确实是不介意别人来看自己的日记,因为没人来看,怎么知道他的厉害之处?
这一事,和他此前一证长生者后的公开讲道,究其本质其实是一样的。
“前辈要看吗?请。”
谭书常主动递过了这篇日记,同时他也想看看,在这位神秘真仙面前,那一只素白手掌还敢不敢来拿他的日记。
少女“阿鹿”其实早看了一遍了,若不然她也不会一出现,就说那样一番话。
不过这個时候出于礼貌,还是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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