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登门拜访。
他们拿着诗赞不绝口,称先生大才,有李杜之遗风。
洛为民当然是不信的,虽然自己爱写诗,但还有点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水平也就那样。
几名作家又来了几次,再三邀请他加入。
加上洛修在旁边鼓动,他开始相信自己是有点水平,也终于答应加入作协。
爱写文章的人总有点盲目自信,过于高估自己的写作能力,并且接受不了批评。
而且文无第一,本来文章就很难分高下,大家都说好,你也没证据证明他写得差。
洛为民同志就这样成为了一名作家。
衣着打扮也变得不一样了,喜欢穿传统的服饰,手里爱拿一把折扇。
因为要帮别人题字,天天在家里练字,一手毛笔字是肉眼可见越来越好看。
由于他平常都跟一群文人来往,看的书也越来越多,写出来的文章似乎也越来越好。
有一天雅兴大发,要为儿子的公司题词。
洛修看他写完后,大手一挥,对秘书说:“好好装裱,挂到我办公室去。”
第二天有客户上门拜访,对着那幅字看了很久,赞赏说:“这幅字写得真好,一看就是出自大家之手!”
洛修听了笑着问:“哦?我也不太懂书法,请问好在哪里呢?”
“你看这字笔酣墨饱,一笔笔铿锵有力,可谓是一字千金啊!恕我眼拙,请问这书法出自哪位大师之手?”
“这字是家父所写,他听到陈总如此赞誉,想必也会很高兴。”
“原来出自老爷子之手,果然家学渊博,要是有空我想亲自拜访,向老爷子讨一幅墨宝。”
洛修听他这么说,都有点怀疑是不是真的写得很好。
不过随后一想,写得好不好不重要,老马随便画幅画,也能拍卖出天价。
只要自己的身份在这里,老爸写的字就是好字。
洛修回家后,把这件事转述给老爸。
洛为民问:“那个陈总和你的生意谈成了吗?”
“刚刚接触,还在谈。”
“你下次跟他说,要是谈成了,我就送他一幅字。”洛为民自信满满地说。
“有老爸你的字,就算我给他的条件再苛刻,他也马上答应下来。”洛修笑着说。
“那你也不能占人家便宜,做生意还是要讲究公平的。”
洛为民开始教育儿子。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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