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完整的制度设计,包括了兑现、私印者死、检举揭发有重赏,除了给银子,还给查抄犯人的家财,甚至还有定期的换钞。
大明宝钞,有一套十分明确的制度设计,不是朱元璋一拍脑门,就直接开始印钱。
大明也是抄元朝的作业,在忽必烈时,宰相叶李定《叶李十四条划》,对宋末元初宝钞的种种弊端进行了改革。
换易就是换钞新旧并用,新旧定期更换;兑现就是每一钞兑换足额铜银,是可兑现纸币;惩罚则是私印者死举报者重赏,还可得抄没家财;官库金银平准钞法,官库准备金制度,保证兑换的同时,官库也要时常用金银来购买宝钞,保证宝钞不会贬值;多种面额,即一贯到五文多种面额,方便使用;货币与债务,许衡在《楮币札子》中揭示了纸钞就是国家债务这一基本事实;造铜钱以翼钞法,就是铸造铜钱银锭来维持钞法不会贬值等等。
叶李十四条划,可以说是非常完备的纸钞纸币发行法律条例,忽必烈共发行了三千六百十八万余贯,最终废止,忽必烈始终没能搞定纸钞贬值的问题,到了洪武八年,大明宝钞也遇到了类似的挑战。
至元通行宝钞和大明宝钞,都无法解决纸钞快速贬值的难题,这里面主要有两个最大的问题,是制度无法解决的。
第一个就是私印,有的时候,朝廷接到了检举,发现私印的是皇亲国戚王侯将相,那户部就只能解决检举人,解决不了问题,只能解决提出问题的人了,皇亲国戚王侯将相被训诫之后,让经纪买办代持私印,这户部是查还是不查?没有惩戒、得不到执行的律法,等于没有。
第二个则是兑现,大明朝廷准备的官库金银平准,准备金少且贪腐极为严重,官库主管,往往将金银兑换给自己的裙带,或者干脆以公谋私,皇亲国戚、王侯将相只需要私印宝钞就可以掏空所有官库,这也导致可兑现货币从来都是不可兑现货币,进一步加剧了宝钞贬值问题。
忽必烈、朱元璋解决不了的问题,朱翊钧同样解决不了。
大明推行钞法,李太后的亲生父亲、皇帝的外公武清伯李伟,直接敞开了印,朱翊钧是杀还是不杀,朱翊钧作为皇帝,作为政治生物,可以不顾李太后的感受,杀了李伟立威,可他自己一个人秉公,大明官场里的官官袒护,杀的干净吗?
财帛动人心。
所以朱翊钧从来没有动过在大明推行钞法的想法,那就只能苦一苦海外番夷了。
“祖宗成法不可弃。”朱翊钧看着王国光十分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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