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交给时间。
第二阶段,减租,朝廷硬性规定地主索取佃户佃租数目,不得超过土地出产的25%,若是超过就要处罚,看情况不等,最高籍家,籍家所抄地籍放领给百姓自耕。
放领,就是朝廷公卖放领,也是减租阶段的一部分,就是朝廷用白银、船引、票证等多种手段,从地主中收买土地,而后放卖百姓,地价由购田百姓,分十年付清。
这是张居正的中策,朝廷不白拿,不白没,用白银或者其他等价物去置换地主手中田亩,而后卖给百姓,而后朝廷通过加征的方式,收回地价,完成土地流转。
这个中策,看起来如此的完美,但其实执行起来,一定是漏洞百出,无论是公卖放领,还是地价十年分次付清,但凡是遮奢户和当地衙门沆瀣一气,就会进一步成为兼并的工具。
这就有了张居正的上策,额田。
第三阶段,额田,任何人的名下都不得拥有超过100亩的地契,否则就是会被白没,白没后的地契转为官田,归有司安置流民所用,地籍不得买卖,以里(110户为一里)为单位,集体公有。
看似是上中下三策,其实三个进程,结合大明的实际情况,能做到第二阶段,已经是可以高呼祖宗保佑了。
还田很难,张居正非常清楚其中的难度,所以他洋洋洒洒写了近万字,而且这还是他简单规划,不是具体的实践,到实践那天,遇到的问题只会更多,张居正不清楚自己有生之年,能不能做到第二阶段。
“先生大才。”朱翊钧收好了奏疏,真心实意的说道。
张居正则俯首说道:“陛下弘毅。”
他这些内容也不是什么新鲜东西,其实就是南宋末年贾似道官田法的变种,当时南宋危如累卵,贾似道太过于心急了,弄的一地鸡毛,贾似道被押解他的县尉郑虎臣所杀,四年后,南宋就亡了。
其实张居正在万历二年就已经在做这些了,比如万历二年廷议定,出海船只,一张船引,换一万亩良田,下田按四分之一折,中田按二分之一折,松江府已经过赎买,只不过当初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供给水师所需。
现在张居正的新政,目的完全不同,这本奏疏里的内容是普世性的。
“先生,今天朕不提这个事儿,先生是不是不打算上这道奏疏了?”朱翊钧十分认真的问道。
张居正俯首说道:“陛下,大明已经很好了。”
在张居正看来,没必要做到那一步,大明中兴已经成为了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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