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三级讲武学堂也在筹划之中,并且还专门给这三家孩子找了养父母,都是同生共死的袍泽,只从水师大营遴选。
申时行上奏,请朝廷恩准忠勇抚恤院的筹建,并且希望朝廷能给予一些支持,比如这种母亲仍然健在,但放弃抚养,由朝廷抚养,是不是合乎律法。
朱翊钧一边朱批,一边开口说道:“从内帑拨三十万银,专门用于此事,到时候,给朕也立块碑,放在抚恤院的大门口,他申时行想吃独食?想得美,他松江府是有钱,但朕坐拥江山,也不差钱!”
“建!松江府要建,五大市舶司也要建,京营也要建!军兵牺牲了,家人不愿意养孩子,可以,全都给朕送来,朕来养!”
“律法?朕就是王法!”
朱翊钧的话虽然平静,但冯保听出了陛下心里的怨气,对孩子母亲有怨气,对这些奔着吃绝户、犄角旮旯里蹦出来的亲戚有怨气,而且这股怨气很大很大。
能上忠勇祠的军兵,哪个不是为了保护大明舍生忘死?结果在保护大明的时候不幸牺牲了,身后事却是一地狼藉,朱翊钧不允许这样的事儿发生,孩子娘不肯养,他来养!
张居正上一次就谈到过这个问题,当积累财富在大明变得越来越重要,甚至变成最重要的事儿之时,道德规范也会随之而改变,律法的完善和制度的建设也要紧跟这种变化。
现在申时行践行了这个道理,金钱对人的异化正在体现,至少这三位的遗孀,不想守寡,不想守寡也可以,个人自由,但忠勇遗孤必须健健康康长大,否则谁还愿意在战场上为别人拼命?
“陛下,这要是忠勇遗孀愿意跟着孩子一起到抚恤院,朝廷是不是也该恩准?”冯保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哪怕是遗孀愿意立贞节牌坊,这些遗孀、遗孤们,就不会受欺负了吗?一定会受欺负。
没有爹的孩子,就会被人欺负,从小欺负到大。
“你的这个想法很好,一体恩准。”朱翊钧十分肯定的点头说道。
冯保说的很对,具体问题具体看待,这三个女子,不肯立贞节牌坊,或许是那座牌坊根本保护不了母亲和孩子,所以才如此拒绝了。
那么现在这个抚恤院的制度,当然也允许亲娘带自己的亲生孩子。
申时行的制度设计里,也不是养一辈子,当孩子长大成丁之后,就会带走抚恤金离开,等同于说类似于大院一样的存在,这肯定会加剧军队的近亲繁殖,可大明的军户本就是世袭的,所以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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