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甚?”
朱小乙道:“小人心念公子,若无公子,小人又哪里会有今日。”
赵柽叹了口气,沉默半晌,摆了摆手:“去吧,去吧。”
朱小乙应了一声“是”,随后用力磕几个头后,起身离开。
赵柽将一壶茶喝尽,背着手走至门外,看着天上疏淡的一弯月牙,神情清冷落寞……
翌日,上朝。
赵柽破天荒地写了奏折,并当着文武大臣的面,谏言取消囚犯的黥面刺字之刑。
黥面之刑自古有之,本朝一律以针刺施为,故而又称做黥刺。
犯人根据罪责不同,刺的位置及所刺字样排列的形状也有区别。
凡是重罪都刺于额上正面,此种罪过大抵会发配远恶军州的牢城营地,称为刺配,又被世人称之为贼配军。
名将狄青年轻时也曾被刺配,他十六岁那年,替哥哥狄素顶替误杀乡人的罪过,被黥面刺字,发配从军。
后来狄青贵显之时,仍保留着刺字的印记,不愿除掉它,以为时时告诫警醒自家。
赵柽此奏一出,立刻引起朝堂之上几乎所有人的反对,他倒不深辩,道君皇帝驳回之后,就此收言。
但散朝之后,这番言语不知怎么传递出去,市井之中竟然全部知晓,一时间东京百姓皆议论纷纷。
接着,第二日再上朝。
赵柽又递奏折,此番却依然是奏请,只不过奏请的是罢除正常从军之人身上刺刻记号。
大宋普通百姓从军,也是要刺字的,只不过这种字不刺在面部脸上,而是在颈旁,臂上,或者手腕手背之处。
这却不是什么犯罪刑罚,而是两个原因,第一是做为番号使用,所刺刻的内容大抵和数字有关,可以体现身份出处。
第二个则是做为记号用,在战场上证明身份,若是阵亡也能确定是哪一支队伍,且倘若敌军冒充前来,也好以此记号甄别真伪。
这种行军刺字,不但大宋有,就是辽和西夏也都实行,是由来已久的规矩。
赵柽奏言一出,朝上顿时震动。
这还了得,怎么能取消军兵的刺字呢?那岂不是要乱套了!
赵柽这次却不像昨日奏言时没有辩解,而是着实反驳了一番,说自家完全有办法解决番号记号的问题,而且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强行刺字乃为不仁之举。
道君皇帝听后很不高兴,自然又是驳回。
随着散朝之后,这一天的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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