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酒客不知是找茬还是真的不知约翰的故事,很不合适的问了一句。
不过大个约翰的脾气很好,并没有理会他的挑衅,只是朝他瞪了一眼,之后举起酒瓶招呼道:“想听故事嘛?点杯好酒吧,我可以跟你们聊上一整天!”
围观者纷纷掏出硬币撒在桌子上,约翰的老婆看到这一幕快步走过来麻利的将所有的钱币收入怀里,之后抱着孩子离开了。
这也是大个约翰酒馆生意好的原因,在这里人们总有听不完的故事,让他们可以在忙碌之后好好消遣一下。至于那些价钱不低又兑了水的啤酒,他们反倒不怎么在意了。
“很好,今天我要给你们讲一个我之前从未讲过的故事,那时我是拜伦大人的一名旗手,那时在牡丹团里我挣得比那些军士还要多一半,我的战马和盔甲和骑士们一样好,而且拜伦大人将它们都送给了我。虽然那次战斗伤了我的腿,不过那真是一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从天明到黄昏,这个热闹的小酒馆里总是有顾客来这里听故事喝酒。为了避免嗓子沙哑,约翰甚至长期雇佣下了一名吟游诗人,让他在自己的店里表演拿手的诗歌,讲述传说,让客人们一直都能感到满意。
一天忙碌下来,除去酒馆的各项支出,他的酒馆能赚到一个半到两第纳尔,一年下来他的营生获利赛过当地的骑士的小庄园。约翰的酒馆收入很高,他的岳父拥有一座规模不小的磨坊,他们的资财甚至足够武装起一队忠心的打手,来保护他们的财产不受侵犯。这让他们家在镇子里拥有了很高的地位。乡绅们和他往来密切,两名和他熟悉的骑士也常来到他家里做客,这让约翰的日子过得十分惬意。这阵子,他甚至讨得了一个大胖小子,更是让他高兴的不得了。他认为自己真是跟对人了,才变得现在这般富有体面。
在夜晚活计开始之前,约翰自己也喝了两杯,一边怀念着自己过去的军旅生活,一边想着现在的好日子,以及漂亮的老婆和她怀里的孩子,心里美滋滋的。
“呦,约翰,看起来你最近过得不错。”
这时候,一个声音扰乱了约翰的思绪。而这声音的源头,更是败坏了他今天的好心情。
一个缺了一颗门牙,穿着破烂还带着酒气的男人倚着墙走了进来。他比约翰矮了一头,身板显得有些单薄,从他拄着的那根拐杖和脸上的疤痕来看,这家伙最近过得并不好。
“提夫?怎么又是你,你又把钱输光了?”
约翰没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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