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的感觉,第一次觉得原来这个世上有人的身体能长成这样。
反而有些厌恶。
所以回来后,她贴着墙根,脸色铁青低着头往回走。
她娘起来发现她的异常:“淑贞,你身子不舒服?”
金淑贞摇头:“没有,娘,我,我感到晕眩作呕……”
等金晋打了哈欠,伸着懒腰出门的时候,赵传薪已经洗漱完,穿戴整齐。
金晋诧异了一下,因为洗刷干净、整装待发的赵传薪看起来和昨日竟然有些不同。
他穿着防弹鱼尾风衣,防弹马甲和白色短T,下面是内衬战争之创皮子的牛仔裤和一双防弹工装靴。
他的头发去岁剃成了光头,留了大半年,没有长多长,且发丝又粗又硬,倔强的前刺。
他眼睛还算大,只是眼尾翘起有些丹凤眼的意思,剑眉浓黑,斜插入鬓。
其实老赵这些年的气质已经有天翻地覆的变化,发丝粗了,也硬了,胡须和眉毛都更浓密,这导致他原本放荡不羁玩世不恭的气质里多了不少攻击性。
他的面相属于典型的北人面相,眉宇硬、鼻梁高、嘴唇薄,其实算不上英俊,但他面部的纵深和轮廓线,绝非这个时代大富大贵者那种大理石的宽厚模样,而是仿佛经数亿年冲刷的喀斯特地貌,再加以雕琢的质感。
和猥琐的几根尖尖的鼠须不同,他脸颊瘦削,半边脸全是浓密的胡须。
其实也并不是赵传薪刻意留胡子,只是以现在的条件刮胡子费劲,容易刮破皮,好麻烦,所以他干脆只是偶尔修饰一下形状,任其野蛮生长。
懒惰是最大的成因。
要是有女人随时伺候,他也愿意每天刮的干干净净,年轻十岁不是梦。
金晋打眼一看,嚯,这标准的女婿胚子!
腹有丘壑,言谈与他相仿乃世间奇男子,却比他更爷们,以己度人,这闺女嫁了不得幸福死?
却见赵传薪操起菜刀,在墩子上咄咄咄……
大萝卜的一半被切成薄厚几乎没差别的薄片,被他拿着塞给那匹驮他一路的马儿嘴边。
可这马有点蠢,只盯着砧板上另一半没切的萝卜根,焦急的喷着气。
赵传薪骂道:“你他妈真是的,孔雀开屏了,你却只看腚是吧?”
说着,将萝卜怼它嘴里,它才反应过来:哦,原来这就有的吃。
金晋抚着自己几根老鼠须笑:“若是今日出去办事,就骑马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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