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上的太阳镜往下扣了点,扣在他长了一颗青春痘的鼻头上,露出两只眼睛,他觉得有必要说点什么。
忽然,手机响起。
电话,是警局的同事卡丁雷打来的,声音很急促。
“王,巴拉克被人干掉了,就在刚才,疑犯驾驶的是一辆黑色的吉普车,车号xxxxxx,正朝着你那个方向去了,注意拦截,注意拦截!”
黑色吉普车,车号,刚写完,不就是眼前的这台车!王灯明还没回神,司机不做任何声色,手一伸,端着一把手枪就朝着他就是一枪。
我操!!
就在鞭炮一样的枪声响起的瞬间,王灯明整个人闪电般的一扭身,顺势往地面倒,倒地的瞬间,他还击了,
一颗子弹,打中了疑犯的太阳穴。
疑犯可能到死都不明白,这个警察的身手居然如此的灵敏,这么近的距离居然也能躲得开,他更没想到,这个神兮兮的抄牌巡警的最快拔枪速度为0.30秒,比赛经常拿第一名。
而王灯明的枪法,那是正儿八经的神枪手,可不是那种只会趴在车后乱射的警察。
二个星期后,市警局对王灯明的英勇机智的行为做出了特别嘉奖,任命他为阿拉斯古猛镇警局的警长,镇子的最高治安官。
今天,是王灯明担任警长的第五天,他惬意的躺在办公室的鳄鱼真皮椅子上,椅子真好,舒服,柔软,带着点爽滑的凉意。
换句话说,在美国当警察三年,他从一名普通的警员,终于成为一名警长,他升职了。虽然这样的升职心里有点疙瘩,终究是他是顶替巴拉克上去的,但也算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正事不干,最喜欢抄牌挣外快的巴拉克走了,从今往后,阿拉斯古猛镇就是他的地盘。
我的地头我做主,他需要将小镇的治安面貌,警局规矩彻底的改一下,然而,计划还没开始,他就觉得头晕。
阿斯拉古猛镇,位置太偏,就像个被人遗忘的角落,整个镇的辖区内,人口还没到一万人。镇子有很多布局奇特,粗狂耐用的木质结构老房子,说是当年西部牛仔淘金时盖起来的,镇上的常住居民,据说有很大一部分也是那时候的野蛮牛仔的后代。
而他的这个警局用来充门面的办公楼,就是这样一栋老房子,屋顶尖尖的,但内部改建过。外表没变,看上去很有格调,时代符号特别重,但规模和路边一间藏野鸡的小客栈没啥分别。
若不是房顶上高高的飘扬着的美国国旗,门口木牌上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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