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琼斯梅迪。”
“你好,琼斯梅迪。”
“你好。”
格雷川伸出了右手,琼斯梅迪也伸出了右手,算作礼貌。但她的眼睛却死盯着窗边的那张大桌子,那里有七个人,块头个个结实粗壮。
领头一人,络腮胡子,一对突出的牛眼,永远都带着点猩红。他那隆起的胸肌的上端,看上去完全可以放的稳一个装满水的纸杯子。
他叫屠戈登布,也是王灯明的熟人,绰号,野熊,打黑拳起家的拳击手。
就是这伙人吹口哨,发出阵阵嘘声,明目张胆的盯着琼斯梅迪的屁股和胸脯看,就差用上手了。
这伙人和格雷川他们有点类似,手臂上,胸口处刻着纹身,纹身标记为半个血红的月亮,大概一年前来到镇子里的,这个叫血月帮的帮会在镇子里开了一家娱乐会所。
所谓一山不容二虎,他们和格雷川的关系很紧张,暗地里火拼过一次,格雷川的人根本不是对手,格雷川被打得喝下屠戈登布的一泡尿才逃过一劫。
屠戈登布没来之前,格雷川是这个镇子的最大刺头儿,被王灯明收拾了,镇子的治安基本正常。
可屠戈登布来了之后,更加的刺头。
而巴拉克随着警龄的不断升高,都四十多了,已经没了当年的锐气,只顾着挣点小钱,拿点工资,只要不出大事,有些小事情是不了了之,就如屠戈登布吃霸王餐,巴拉克也不怎么管。
巴拉克不管,王灯明管。
王灯明曾经抓过屠戈登布的小弟,还不止一次。因此,两人的梁子越结越深,屠戈登布数度公开扬言,一定要给王灯明一点颜色瞧瞧。
因为王灯明管的太多,巴拉克不高兴,说他没事找事,有损他的权威,为此,他与巴拉克的关系也有点紧张。
巴拉克被人干掉后,屠戈登布的俩个小弟在大街上,对着王灯明的警车撅屁股,王灯明火气大了,拎着警棍冲上去,将那两个不长眼的东西噼里啪啦的一顿暴揍,还将他们扔进了监狱。
这下,屠戈登布和王灯明的仇怨又上了一个台阶。
于是,屠戈登布开始找机会主动挑事。
在美国,招惹警察,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屠戈登布他不在乎,他进过监狱,对警察,他已经有了很强的免疫力。巴拉克还没翘的时候,警局有三个警察他都不怕。现在,警局就王灯明一个人,势单力孤,还是个华人警察,他更不怕。
按照他的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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