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下车号,王灯明第一时间让西斯去车辆管理局调查车辆信息。
干完这些,王灯明才开着警车离开。
从家具基地返回宾馆,需要大概十八分钟路程,知道法拉利去了家具基地,王灯明在返回的途中再次摸排沿途的油站,奇怪的是,王灯明依然没查到法拉利加油的记录。
案发现场所在停车场的老板威廉约瑟找到王灯明,提出了严重的抗议,说王灯明不是个专业的警探,理由是,法拉利的周围还拉着几条警戒带,这一点都专业,这样严重影响地下停车场的停车秩序。
王灯明鸟都不鸟,要投诉找西斯去,我就是个打短工的伙计,不是长工。
王灯明需要等待的两个结果,首先出来的是车主的资料,没错,给王灯明打电话的人正是原车主,他叫约翰.麦杰明.
王灯明问他真实名字的时候,他果然撒谎了,他说的不是真名,他为什么要撒谎,王灯明找谁问去,人都不见了。
通过西斯的进一步调查,麦杰明的户籍的确是在在南达科他州,这点没错,只是西斯给他提供了另外的猛料。
这家伙有前科,他的档案记录中不但是个吸毒者,还有一次抢劫未遂罪,在监狱呆了一年.....最关键的在后边,这人没什么固定职业,收入不稳定,换个直白的角度说,他的收入很低,属于穷光蛋的行列,一个穷光蛋哪来的钱买法拉利,紧接着,西斯又提供让王灯明哈发懵的线索,案发车还没来得及正式上牌,只在车辆管理局做了一个登记手续,实打实的新车。
王灯明知道案发现场的车辆很新,没想到还是一辆还没通过车辆管理局办理手续的新车。
都登记了,为什么还不上牌?
“是不是那混蛋运气好,买奖票中奖了?”
“这得去问他自己,找西斯调查吧,他是个强力打下手人物。”
“那么,家具厂那辆车有什么消息?”
“那辆手续齐全,没安全不良记录,违章记录也不多,车辆拥有人叫伯特曼伦,有趣的是,他的背景也不是很干净,袭警,盗窃,买凶,经济诈骗等等都干过,他的犯罪范围涉及半个美利坚,我有些不理解的是,他也有正经生意,他和他的朋友合伙经营了一家家具店,所在地址,就是上午我们去的地方。”
探长饶有兴趣的道:“他居然敢袭警?西斯提供的准不准确?”
“西斯队长就是这么跟我说的,不信你自己问问他。”
探长从口袋中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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