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精神,但是却难掩疲惫之色。
“早安,瑞碧。”名叫艾斯的少年抚摸着妹妹的长发,发现她的手上又多了几道血痕,衣服也更加破烂了。
“快吃饭吧,这锅汤可香了!”瑞碧有些小骄傲地劝道。
“这里面是什么呀?不会是青蛙和蛇吧?”艾斯调侃道,在欧洲青蛙和蛇实际上是女巫的象征,又加上眼前这口脏兮兮地大黑锅,其用意自然不言而喻。
“哼,怕死你就别吃,饿死你!”瑞碧给自己舀了一大碗,然后拿出两个碱水面包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碱水面包?今天怎么吃的这么奢侈?”艾斯有些好奇地问道,毕竟他现在每天在家里做织工,收入只够买些烂土豆的。
而今天汤里有肉,还有碱水面包吃就很奇怪。
“昨天那个贵族老爷打猎收获多,心情好赏我的不行吗?”
实际上瑞碧为了补贴家用,每天都去猎场附近去应聘“猎犬”。普鲁士地区的猎场多半都是沼泽湿地,所以捡回猎物通常需要猎犬。
但是普通猎犬会失了主人的身份,而优秀的猎犬价格又往往十分昂贵,同时也需要大量的耐心培育。
所以普通小贵族和商人并不会使用猎犬,而是雇佣“猎童”,这些孩子会像猎犬一样将主人射杀的猎物捡回来。
而且与狗相比这些孩子更聪明,也更廉价。
瑞碧和艾斯的家里还有一块小木牌,上面用粉笔写着“我跑得快,我不怕死”。
至于碱水面包和汤里的酸白菜,则是昨天晚上瑞碧的收获之一。
其实在两个护林员去追她的时候,瑞碧并没有直线逃跑,而是绕了半圈偷了护林员的“老家”。
这些碱水面包和酸白菜则是她的战利品,此外还有两瓶劣质酒水不过瑞碧打算用来消毒,或者贿赂别人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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