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只抄录了一道咒语的法书,郑清把目光转向护身符。
在三有书屋读书的时候,郑清倒也从回字集淘换了一些零碎的护符。只不过当初懵懵懂懂的他,从集市上淘来的护符充其量也只能吓唬几条不成气候的幽灵。
思来想去,唯一堪用的,估计也只有从流浪吧里买来的那只黑驴蹄子了。
也许这只驴蹄子充当护身符的历史已经很长了,它的周身都裹着一层近乎釉质的包浆,充分说明它曾被人长期握着手中把玩。
纯黑色的蹄壳在亮光下会闪烁出耀眼的色彩,腕处保留的灰白相间的毛发被修剪的整整齐齐,收拢在乳白色的驴骨上。
据流浪巫师的说法,这颗黑驴蹄子产自胶州,是一头八十岁善终的老驴所出,最能克制各种死灵——不论僵尸、还是吸血鬼、亦或是那些游荡在生死边缘的幽灵。
只不过,郑清对这种夸张的说法持保留意见。
因为他曾不止一次把驴蹄子揣在口袋里,在迪伦与马修身边溜达徘徊,除了惹来两人异样的眼神,似乎没有从他们的神态中察觉到一丝不适。
迪伦还可以理解,毕竟他身兼吸血鬼与狼人双重血脉,而且还属于恒温生物,对驴蹄子不敏感有情可原。
马修·卡伦对这只黑驴蹄毫无反应就非常说明问题了。要知道,马修来自于卡伦家族,是一位血统非常纯正的吸血鬼——总不至于一定要把驴蹄子塞到他嘴里才能奏效吧。
郑清虽然好奇黑驴蹄的效果,却也决计不会冒着被卡伦家的老吸血鬼找上门暴揍一顿的风险去做一件无关紧要的实验。
相较于法书与护符,郑清觉得自己手头最靠谱的手段还数那些符箓。
作为一次性消耗品,符箓对于大多数巫师而言都属于一种比较奢侈的手段,但对于擅长画符的郑清来说,这并不算什么。
在他心目中,符箓最大的优势在于种类丰富,能够为手段匮乏的自己提供充足的应对方式。
想要平心静气,镇定下来,首选‘静心符’;遇到不明妖邪,可以先丢几张‘镇邪符’过去压压惊;如果敌人太强,需要跑路,还有‘疾行甲马符’,相传由中古大巫师神行太保发扬光大,绑在腿上日行万里不过尔尔。
此外‘破灵符’能够打破不明阵法或灵域的阻隔;‘爆裂符’可以充当简易手雷;‘灯火符’点燃后会形成方圆十多米的有效照明区域;‘超速飞鹤符’更是飞鹤传书的升级版,能够帮助主人在最短时间内与其他巫师取得联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