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摩拳擦掌的扛枪进山去了。
狼这东西狡猾得很。
要是被它们知道有人进山冲它们狼窝而去,必定会早早逃走。
所以这次村里进山,就是准备反着来,不主动找它们,等它们自己找上门。
怎么做呢?
简单。
进山带两块狼肉,带一张狼皮就行了。
狼鼻子比狗鼻子强得远。
早早就能闻到。
而且狼也是出名的记仇,报复心极强。
如果得知有人带着狼皮狼肉进山,被狼群闻到了气味,多数情况下就会红着眼睛找过来。
之所以说是多数情况,是因为这种挑衅也不是绝对会把狼引出来的。
就像是现在这时候,两个村子都刚打完狼,狼刚被打疼,心里边还是有些害怕的,听到风声的狼群就不这么容易上当了。
不过这种事跟陈凌没关系,他也不操心这么多。
尽管他这两天有去打狼的心思,但也不用这么复杂,直接带黑娃两个进山走一趟就行。
不搞个一锅端,就算它们跑得快。
“说起来,金门村那些人吹捧黑娃两个的话,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或许昨天夜里那些狼跟狗还真是趁着黑娃两个不在,才敢从庄子后头下山来的。”
“而金门村那边的话,狗没有这么厉害,所以这段时间,狼不敢来这边村里闹事,就跑他们村里去了?”
陈凌心里猜想着。
觉得也不是没可能。
另外,前阵子村里也闹过一次狼,是从南山老河湾下来的。
那天早晨,就有人说过这事,说北山、西山,两边都离陈凌家庄子近,那些狼是害怕黑娃它们,不敢从那里下山。
“还是师父家里好,剩菜也这么好吃。”
陈凌想着事情,王素素在旁边喂睿睿吃鸡蛋,其余人都在不断动筷子大快朵颐。
今天的早饭并不丰盛,只是昨晚没吃完的剩菜,配上一盘清爽的腌洋姜和小咸菜。
昨天晚上的土豆炖小野猪肉回锅,里面加了一大把泡好的粉条,放上小号竹片蒸屉热好昨天剩的花卷。
提前泡好的粉条炖不了多久就好,而且粉条很是吃汤。
便是这种炖肉第二顿出了盐味儿,比头一顿的时候咸味更足了。
有这粉条在,吸足了汤汁之后,也给把味道中和的无比完美,那叫一个钻鼻子香啊。
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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