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庆人出兵前,会有智囊团反反复复的计较得失。
以确保中途不会出现任何岔子。
可北胡人用谋略,可就简单粗暴多了。
知道了,就用。
没成无所谓。
可万一就成功了呢?
博的就是这个概率。
北胡人依靠的,便是这超强的行动力。
“将所有的探军赤马都派出去,拖死辽地出现的哨骑。”
“一定要瞒住我们的所有动向。”
纳哈奇毫不犹豫的下令。
用计谋前,就要瞒过敌人的眼线。
想要瞒过,便要调回所有的探马,集中优势来盖住辽人的眼线。
如此使用这简单粗暴的计谋。
方才会多上那么一两成机会。
“奇王子,高丽兵那里不用盯着了吗?”
纳哈奇顿时嗤笑道。
“懦弱的高丽兵还用本王子派兵盯着?”
“那简直就是最大的浪费。”
“尽管动用所有的力量,去对付辽骑哨兵,有句话叫做狮子搏兔,亦用全力,学着点。”
“是。”
纳哈奇得意洋洋。
六万北胡骑,与高丽兵的距离也是越来越近。
虽说高丽兵的规模有三万人。
可北胡骑兵,从未将这些高丽人放在眼里。
孱弱的高丽兵,连肉都吃不到,靠着那孱弱的身躯,残破的兵甲,还能打仗?
武器都要生锈了!
皮甲都是不全的。
这样的军队,有胆量来叫板北胡人。
可能也就高丽兵中那三千左右的骑兵还算不错。
但那应该是高丽全国上下的精锐了。
数量太少。
也不足以造成任何威胁。
故而北胡人从来不将这些高丽兵当做威胁。
至于去高丽的三千北胡兵哪里去了,倒是没有人注意。
毕竟许多北胡骑兵都很羡慕。
能被派去高丽,那可是美差。
不用打仗不说,还能从高丽那获得不少好处,去享受高丽女人那无比温柔的体贴。
若是早回来了。
那才是真正的不正常。
在高丽境内,多待一天就快活一天。
直到第二天傍晚,高丽兵终于抵达了北胡军的附近扎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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