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槽!
大丰收啊!
发财了发财了!
钟文将手中的黑色戒指抛起来又接住,再抛起来再接住,嘴里吹着口哨,眼中满是狂喜,简直兴奋到不行。
作为当世第一大魔头,牧常逍随身携带的储物戒指果然没有让人失望,其中的空间之巨大,储藏之丰富,完全超乎了想象,令人不得不叹为观止。
天材地宝?
那边堆成山一样的不就是么!
灵晶核?
根本排不上号好么?
可要论牛叉,还得是这枚戒指的储物空间。
简直可以装下一个镇子好么?
钟文接住戒指,小心翼翼地戴在手上,与旁边那几根手指对比了一下,登时高下立判。
在牧常逍的戒指跟前,其他手指上戴的东西充其量只能算是玩具,哪配称作储物饰品?
要问戒指从何而来?
当然是钟文在临行之际趁着姜霓走神,悄悄施展出偷天换日,从对方身上顺过来的。
他本意是想偷走姜霓的储物耳环,可里头也不知装了什么东西,竟似能够免疫灵技,就连偷天换日都无功而返,最后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将目标换成了牧常逍的遗物。
“心情不错么?”
就在他感觉白赚一个小目标,心情很是愉悦之际,身后突然传来了一个婉转悦耳,却又带着浓浓嘲讽之意的嗓音。
卧槽!
兴奋过头了,居然忘了还有这一出!
听出这是枂莜娴的声音,钟文不禁动作一僵,脸上登时流露出尴尬之色,张了张嘴,一时不知该如何应对。
“也是,多了林星月这么个漂亮媳妇儿。”
不等他狡辩,只听枂莜娴接着又阴阳道,“心情自然是好的,换作哪个男人都一样。”
四周的莳骸等吃瓜群众齐齐驻足,纷纷转头看来,眼神之中多少带着几分幸灾乐祸的意味。
这一刻,钟文忽然无比后悔自己带着众人步行的决定。
按说在离开之时,莳骸父女只需要施展轮回体中的天道之力,就可以让所有人瞬间消失,并很快出现在指定的位置。
可为了营造出扬长而去的从容效果,以表达对神女山的蔑视,他却故意选择了步行。
没错,就是玩!
就要让你们多看一会老子的背影!
于是乎,本可以早早回去和妹子私下沟通的感情问题,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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