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齐霄已然明白,牧羊女之前所踹的那一脚,是为了让自己免于一死。
而她!
则是选择了与众恶人同归于尽。
至于她之前所表现出的服从模样,不过为了博取向佑等人的信任,而故意摆设出来的伪装罢了。
呜呼!
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好一个秉性刚烈的农家女!
蓦地!
齐霄下意识地收回了自己刚才吐出的话:恶人并不是没有恶报,只是时候未到而已。
这也正应了那句老话,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
可是,今天的结果并不甚好,甚至说,还非常的糟糕。
此四人家世显赫,背景上非常人可比,如今突然来了个集体团灭,其家人又岂能善罢甘休?
可想而知,必定会引发一场轩然大波。
从明面上来讲,他们是和自己一同聚餐才导致的殒命,且,还唯独自己活了下来。这种结果,怎不令人心生猜忌?
虽然说,自己是清白之身,但却没人能为自己证明呀!
牧羊女的慷慨一死,就直接导致了人证上的缺失,自己纵有窦娥般的天大冤屈,却也是百喙莫辩了。
现在该怎么办呢?
别急躁,先冷静!
对于这种级别的大案要案,自己绝对是搞不定的,必须要求殷俊大舅爷设法周旋才行。
当然了,这些都是后话,眼下来说,赶紧逃生才是要紧。
齐霄看了看身边的一块锐利尖石后,便像一条豆虫似地扭动了过去。
摩擦了一阵子,背缚的双手终于得到了解脱,再之后,便轻松地解开了脚踝处的麻绳。
啊,终于自由了!
此处不宜久留,还是赶紧离去为妙。
是呀,万一那些个扈从们循迹摸来,自己就是想走也走不开了。
齐霄看了一眼偏西的太阳后,便果断地遁入了茂密的丛林之中。
披荆斩棘,砥砺前行。
山朦胧,水朦胧,归家的脚步不能停。
直到次日的清晨时分,齐霄才算是走到了京城的城门外。
不过,他并没有选择武断地进城。
而是花钱雇了一个貌似实诚的‘口信子’,让他代自己跑腿去给殷俊送信,让大舅爷设法将自己接进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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