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尧出门的时候还在琢磨着,这么高级的酒店,退房前捞一把雨伞也算是对得起房钱,不想外面已是一片艳阳天。
这夏季的雷雨果然是不比梅雨季,来得快去得也快,就好像小姑娘的脸。
此时正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阳光晒到柏油马路上,却依然是明晃晃到毒辣。
肖尧一蹦一跳地走在雨后清爽的阳光下,一点都不觉得晒人——可能是西下的夕阳已经减弱了它的威力,也可能是一想到沈婕方才对着他手指的那一嗦,心里就充满了无限的幸福感与感激之情,以至于顾不上其它的了。
这种心情就像是什么呢?就好像是肖尧小升初以及中考刚出成绩的那几天,走在路上想起自己所考的分,都忍不住双脚原地起跳,走路神气地大跨步。
喵麻麻啊喵麻麻,我爱你到永远,愿意为了你粉身碎骨浑不怕。
他在内心里虔诚地告白着,走进了一家熟食店,买了一大份焗油鸡,夫妻肺片和糖醋小排,又要了两大份米饭。
手里拎着大袋小袋正往宾馆赶的时候,忽然肚子里一声响,肖尧尴尬地停下脚步略微思忖了一下,还是放弃了打开盖子边走边偷吃的念头。
要和喵妈妈有福同享!
正要继续向前走,忽然看到一个高个子的洋人匆匆忙忙地从前方路口快步走过,身后还跟着四个穿黑色西服、戴墨镜、膀大腰圆的男人。
肖尧的血液瞬间冰凝了——是约翰斯!
如果不是刚才停下来思考要不要偷吃,以刚才的方向角度和速度继续做匀速直线运动,估计能直接撞到约翰斯这家伙的脸上去,那可就完蛋了。
想想也是,沈婕逃出来已经快一天了,沈家当然已经发现大小姐又不见了。
肖尧暗暗责备自己的粗心大意,本想扭头就走或是躲起来,又觉得欲盖弥彰,反而容易吸引到不该吸引到的注意力,遂90度转身,摆出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觊觎着沿街商店橱窗里穿得特别客气的塑料模特儿。
约翰斯一行人从他身后经过时,肖尧似乎从玻璃模糊的反光中看到了约翰斯鄙夷的目光,他大气都不敢喘一口,专心欣赏模特。
看了约莫十几秒钟,这才缓缓转过身去,朝着反方向走了几步,偷眼观察着周围。
看起来,约翰斯他们已经不见踪影了。
肖尧暗暗松了一口气,转身往住的地方走去,一边走还一边留心自己有没有被盯梢。
魔都,国际大都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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