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异端讨伐令,口头上叫嚣的很厉害,有点吓人,但在周鸣的全火器化军队面前,却是不堪一击。
三十年战争的前十年。
在宽阔绵延的战场上,圣教联盟多次组织起来的百万大军,和周鸣的二十余万征服军团,大战七次、中小战数百次,凭着高妙绝伦的个人指挥艺术与战场参谋制度,每场战役,周鸣都获得了完胜。
十余年间,圣教联盟军兵力损失超过500万,而周鸣的兵力损失,只有对方零头的零头,还不到5万。
而每次大胜后为了奖励军功而进行的开疆拓土,让周鸣控制的地盘疆域,从500万平方公里,扩张至1000多万平方公里,占据了整个西边大陆的十分之一。
仗打到这个份上,连输数百场的圣教联盟,其高层哪怕是群猪,也知道必须认真重视起来了,撸掉一批靠着爵位坐上来的饭桶将帅后,从中下层军官中,提拔了一批有勇有谋、但出身较低的优秀军官上来,提拔标准也很明确:只要能在一场战役中,杀死10名以上火枪兵,他就会被提拔为一名统帅千人的将军,杀死100名以上的火枪兵,他会被提拔为一名统帅万人的大将。
如果能在一场战役中,杀死1000名以上的火枪兵,那这就是一场轰动整个圣教联盟的大胜了,等待指挥这场胜仗将领的,将是一个国王之位、以及统帅10万以上圣教联盟军元帅的职位。
如果战绩再高,那只能将统领百万圣教联盟军的大元帅之位,拱手授予给他了。
弗兰斯坦,一个三十来岁,出身男爵之子的底层军官,原本只是一位普通的骑士队长(手下只有十几个骑士)的他,在几场战役的精彩表现中,在圣教联盟的军功奖励制度下,迅速脱颖而出,短短五年不到,竟从一个小小的骑士队长,崛起为百万圣教联盟军的大元帅。
通过战场观察,弗兰斯坦发现,征服军团的火枪兵,阵型密集、杀伤力大,但也存在弱点,就是射击间隔时间太长,多轮射击后,因为枪管发热以及射手疲劳,后续射击速度与精准度都将大幅下滑,大幅提升的失误率导致的误操作与炸膛事故,甚至会带来不少减员。
而平原地形下,只要能在300米的冲锋距离内,承受住最多五轮的火器集火射击,进入近身肉搏作战的火枪兵,手里的刺刀,在骑士手里的长枪重剑面前,如同纸糊的老虎,一扎就破。
所以,弗兰斯坦打的几场野外遭遇战中,他发现,只要是在有利于重骑兵冲锋的平原或者下坡地势上,集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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