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厉害,亚由美。犬夜叉的家族确实是七百多年前,战国时代以前的流传下来的家族。”总之,虽然说脑海里面在稍微溜号了一下,但是傻大妞还是拐了回来,然后忍不住发出了一声赞叹,承认了她的话。。。。。。
这时候是不是应该过一个唬骗检定啊。
“是真的?”原本还以为傻大妞只是随便想出了一个奇怪的名字糊弄她们,但是看此刻傻大妞惊讶的表情,显然之前她所说的那个叫做犬夜叉的男友是真实存在的。
“当然了。”傻大妞一边把精致的点心塞进自己的嘴巴里,试图这样能够堵住自己并不擅长说谎的嘴巴。。。。。
毕竟从某角度来说,小狗狗是真的只是用来挡枪而已,如果说一开始的话,还对他的耳朵比较感兴趣,然后他也的确挺帅而有些迷惑,哦,对,然后还有那种打从心底地对小狗狗的那种诡异的感情,让她对于小狗狗还算是比较有好感的话。
那么接下来小狗狗的一系列注孤生操作,已经足以让傻大妞完全放弃了小狗狗了。
甚至应该说,如果不是在后来,在没有林云所在的情况下的话,小狗狗不断地拯救傻大妞于水火之中,仿佛英雄一样,总是关键时刻出现,然后又有些时候,看起来稍微有些靠谱,还有就是那别扭无比的温柔的话,大概傻大妞是真的没办法喜欢上小狗狗。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某只狐狸是小孩子,不用说了,某个色和尚又是到处沾花惹草的,而且也算是名花有主,所以搞得。。。。。。傻大妞只剩下一个选择了。
或者应该说,跟色和尚比起来,还是小狗狗比较好的感觉。。。。。正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这一对比,伤害就出来了,就比如说现在的,林云完胜。
在小狗狗的衬托之下,林云已经完全成为了傻大妞的所认为,最值得信任的人了,虽然说年纪可能比较大一些,但是小狗狗不也是有200多岁吗?
嗯,从某角度来说,比较年轻的小女孩总是喜欢大叔并不是没有原因的,毕竟奶油小生什么的,他们看多了,然后就是那些小男生总会非常幼稚地用一些奇奇怪怪的方式吸引人注意力,让人感觉一点都不安稳的感觉,而且也不会体贴人。
相反一些大叔的话,成熟稳重,事业有成,而且还会体贴人,嗯,事业有成很重要。
总之就是因为这样,所以现在的傻大妞感觉完全就喜欢不上小狗狗的感觉,甚至真要说的话。。。。。傻大妞更像是养着一条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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