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打官司,双方你来我往很正常。
我就说你们要是不答应调解就去起诉,正常人也都能接受,到时候少给一点钱,也就行了。
这是正常情况。
老黄想的很周到,如果到时候起诉名誉侵权也都吓不住对方,那就喊记者,喊自媒体。
他能做到现在,那自然是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
身边三教九流的朋友都认识一点。
当然,他是不会去起诉的,这很简单,不是律师,一去起诉就要露馅。
律师是专业人士,可不是说你能随便冒充的。
就是感觉这个叫阿毅的视频发布者有点眼熟,不知道在哪里听说过。
再看看起诉状副本照片,对方的那个代理人名字也有点眼熟,方许镜,好奇怪的名字。
合同当然需要签,但并不是委托代理合同。
老黄的警惕性很高,他知道自己这种行为其实是在边缘地带游走,得小心点。
这是为什么,因为如果是律师,他是不能以自己的个人身份来进行法律服务的。
有打过官司的可以回去看看自己的委托代理合同,看看那合同是和谁签的。
你的合同是和律所签的,对应的律师,是受律所委派来打官司的,律师是不能以自己的个人名义来和你签这个合同。
哪怕你是直接找了这个律师朋友,也得经过律所这一关,这是规定!
甚至于我们经常说的,说律师函就是废纸,但就算是律师函,你仔细去看那些明星们发的,你就会发现,那上面也有律所的公章。
没有律所的公章,这玩意就是假冒的知道嘛,就是连废纸都不如的废纸。
下午,老黄便带着合同见到了赵总,依旧是一番寒暄,随即签了合同。
“黄律师,这次还是得麻烦你了,唉,我们现在这情况都不好做,其实我们也很难办。”
老黄闻言笑道:“没事没事,咋说呢,毕竟你和别人有合同,到时候还是老规矩,你是黑脸我是红脸。”
“稍微给赔点钱,能了就了,而且你也和那边的地接社说一声,这不能这么办事!”
赵总叹口气,他当然知道不能这么办事,事实上现在的旅游行业的从业人员很多都知道现在行业出了问题!
都是想着捞一笔就行,一千块都不到就能畅玩七天,稍微是个人都能看出有问题。
现在的年轻人都很少报团了,自驾游,自由行,甚至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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