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问完了,电话那边的方大状没说话,周毅顿时有点紧张。
这个时候他就像是一个刚刚回答完问题的学生,正在等待着老师的最终审核一样。
以周毅的理解,这里面用户肯定有着最起码的知情权吧。
但具体真的是否适用,他也不太清楚,只能指望方大状。
电话那头,在沉默了好一会儿之后,方大状终于开口了。
“周毅啊,我这是真的没想到,你居然可以想到这一层。”
方大状这是……夸我了?
不科学啊,按照之前和周欣然聊天时候知道的,方大状的学生从来都不是那么好当的,这个人一旦进入状态,那是完全不管不顾的。
夸人?能得到他一句“水平凑合”,那就已经是极高的评价了。
大部分情况,方大状都只会说:不太行。
配上他那副很认真的样子,心理素质稍微差点的学生都会被搞的心态炸裂。
“你说的倒没错,以这个诉求确实可以起诉对方,但是吧,说白了,这个诉求起诉对方,你是不会获得一点利益的。”
“这不同于上次你起诉物业。”
情况不一样,那个时候周毅已经被物业搞得不舒服了,断电断水这种事,谁遇到了都会很烦。
再加上之前物业的那些骚操作,所以方大状另辟蹊径,从知情权方面入手。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悦府小区之前那个物业,那在公示方面做的太差了,方大状可以笃定他们一定没有这些准备。
甚至还可能存在做假账。
而这次,并夕夕的砍价规则则有着很大的不同。
这,就是高明的律师和菜鸟之间的差别。
高明的律师遇到问题了,比如因为这个原因你无法去起诉他,那么会寻找其他的路途,而且保证会让你非常的难受。
而菜鸟律师呢,在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那只能是翻一翻之前的案例,看看哪个比较像,直接强行套上去。
方大状这里就说的很明白了,对方的逻辑虽然一看就不怎么站得住脚,但是,硬要说起来,他就是把东西给你了。
因此你无法从活动本身来提起侵权之诉。
原来是这个原因,周毅闻言笑了。
方大状在法律上确实是无人能及的,但他估计想破脑袋也想不到,自己是个开挂的男人。
虽然这次没有系统任务的加持,但是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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