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的样子就是一个冲动的青年。
你看,你来找我调解,我也见你了,然后你动手打我,那我说我肯定不接受你调解了,这是一个很顺畅的逻辑行为。
而在法律上,是不会说什么你在第一层,你以为他在第二层,其实他在第三层这样的事,是否故意,主观如何,是需要综合来认定的。
显而易见,对面的夏东方这会儿真的不知道哪来的无名怒火,听到菩萨兄的话之后,便在那里骂道:“行,不调解是吧,老子踏马弄死你!”
而且这次大概是担心对方也动手了,直接把旁边的咖啡椅给拿了起来,甩开膀子便往过砸!
当然,他这也不是真的照死里打的,这椅子就是个塑料椅子,砸在身上也是疼一会,这事他有经验,连轻微伤都不算。
夏东方的妻子在后面喊着“别打了”。
然而没人搭理他,周围的人都在看热闹,有人想着上前劝架,但这个时候上去容易被误伤。
所以就想着打完这个回合再上。
而看到这一幕,后面坐着的方大状感觉不对,但离得太远了,嘴里下意识地说道:“完了,这家伙真的学我了?”
他在讲完很刑的话题后又趁着酒兴讲了一下自己遇到这些事会怎么办。
结果没想到这家伙直接学自己了,开玩笑呢,他老方是用自己来举例子的,你一个码字码的身体都虚了的作者学我呢?
算了,方大状已经提前掏出了自己的笔记本,在上面勾了一笔,虽然没到最经典的正当防卫基础,但也能凑合。
在他眼里,最经典的正当防卫,那应该是自己毫发无损,对方进了医院,完了对方出院后还得进局子,那才是最经典的!
坏人,才应该被枪指着!
菩萨兄已经注意到自己躲不开了,所以只能勉强用右手护住了头,同时抬起了脚,向着对方的小腹踹去。
当然,这一脚可能失了准头,也可能菩萨兄把角度调低了一点,总之,这一脚的力量十足,几乎可以说是拼命的力量了。
而位置嘛,有那么一点点尴尬。
对于显著轻微的不法侵害,行为人在可以辨识的情况下,直接使用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方式进行制止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
最开始当然不能这么踹,因为打个耳光那不算什么,你不能因为别人打你耳光就踹人家的要害部位,那肯定不行。
但是你嘴上说要弄死我,拿着椅子照我的头(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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