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明知道他就是胡荣,但你在法律上去没办法把双方串联起来,因为法律要讲证据!
“所以现在只有一个办法,自诉转公诉!”
“自诉转公诉?”
“对,只要转为公诉,那就好办了,我们没有办法获取那些更加详细的资料,但是公安部门却有很多的办法!”
周毅想了想问道:“可是方大状,你也说了,人家用的是别人的身份信息,这如果是随便买的信息,怎么查呢?”
电话里的方大状笑了。
“这是你需要考虑的问题吗?你是不是不知道我们现在网络技术手段的强大之处,在互联网上,凡是你做过的事,说过的话都是有痕迹的,而且这痕迹不会因为你删除相关信息跑路而消失!”
“你的设备信息,你发这些话时候的ip,等等等等,办法太多了……”
用方大状的话说,如果在网上套个娃那就没办法固定证据,没办法找到人的话,那就真的太小看现在的技术了。
所以关键不是能不能找到……
这就是方大状所说的关键,如果想找到对方,必须得把自诉转成公诉,如此一来,公安机关才会介入。
“那怎么才能把这自诉转公诉呢?诽谤案件应该不容易弄吧?”周毅再次问道。
“诽谤案件确实不容易转成公诉,毕竟我们的法律规定,除非是对社会秩序造成了很大的破坏,否则一般来说是不会转公诉的。”
“但是呢,如果我们把这个问题转化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犯罪的问题,就有办法将自诉转化为公诉!”
方大状开始了他的解释,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并不是犯罪,但是呢,如果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犯罪,那就要以犯罪论处,这一点,我们的法律有着明确规定。
然后呢需要明确另一点,诽谤罪是不是犯罪,当然是了啊,它告诉才处理的规定和是否犯罪没有关系,它就是犯罪!
那么关键部分来了,冒用他人信息进行犯罪的,以犯罪论处,好了,既然诽谤罪是犯罪,那对方冒用老人的身份信息进行犯罪,那肯定是构成犯罪的。
到了这个时候,被害人是谁,被害人是那几位老人,他们的身份信息被冒用,而且造成了严重后果——也就是犯罪,他们去报案,那就是公诉案件,就必须给他们一个交代!
这里面存在着多个法律关系,以周毅和方大状的本事,通过法律只能找到老人,尽管对方是老人,但该起诉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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