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闲着,她在后面的回复中说了很多。
综合下来,已经足以认定为是针对特定对象的诽谤行为了。
不出意外,在和方大状的辩论中,张伟的声音越来越低,他也被按在地上摩擦了。
方大状在开庭辩论的时候一贯是没有人性的,看到最后,就连周毅都觉得,这个小律师有点惨。
更不用说向玉玉了,她这会儿已经完全傻了。
方大状的逻辑太清晰了,听他的陈述就可以直接听出来他的一整个逻辑。
一环套一环,就连向玉玉这个当事人都听明白了,自己这么做,完全符合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最后陈述更不用说了,向玉玉在法庭上已经哭成了泪人。
她各种承认错误,说自己当时确实没想到这样做有问题。
认罪悔罪表现,只能说张大律师总算教的明白了一点。
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按照规定,有可能会判处实刑的情况下,法院很大可能对于自诉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但是呢,缓刑就看情况了。
“什么?方大状,你是说你之前觉得应该不会这么严重?”周毅有点好奇道。
方大状笑了笑:“这个案子实话实说,对方犯罪是肯定的,但是应该不会判六个月,量刑有点重。”
“我之前想的应该是管制或者拘役加缓刑的。”
“而且说实话,这个案子,如果我在对方,有很大可能是把减刑辩成功的。”
周毅摇摇头道:“之前看你辩护的时候那样子很自信啊。”
“律师嘛,不管心里怎么想的,但表现出来的一定是非常自信,否则还怎么辩论!”
判决下来,向玉玉表示要提起上诉!
她认为自己有错,但不应该被判刑,至少没到了犯罪的地步。
而向玉玉的父母也没有闹起来,看样子好像已经是打算法律途径走到底了。
那就继续审呗,反正他周毅是从来不怕耗的。
开始审了,那就挨个审,很多人的问题其实不是诽谤,因为诽谤这个东西,如果最开始有人说的是假话,其他人不知道这是假的,然后转发,一般是不涉及犯罪的。
但如果知道这是假的,还故意转发,那你就有问题了。
听起来好像主观意识很强,自己说真就是真,说假就是假,但实际操作不是这么简单。
判断主观方面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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