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
方大状还在沉默,他从来没有沉默过这么长时间,周毅都有点奇怪,他正准备开口问一句,看方大状是不是也没辙。
结果就在此时,方大状开口道:“你刚刚说,那个叫奇迹健身房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工资都没给发,对吗?”
“而且最起码那个店长,还有其中一个教练,都被拖欠了三个月以上,对吗?”
周毅点点头,随即问道:“但是拖欠工资而已,这个……有什么说道吗?他们也只能先去仲裁吧。”
方大状摇摇头道:“如果是正常营业的公司,那说不定是这样,但这个公司可不是正常营业……”
“你刚刚还说,那个店长家里有老人住院,而且因为被拖欠工资,生活都受到了影响对吧。”
周毅再次点头。
“行,我知道了。”
“周毅啊,那现在就是你做决定的时候了,你是想单纯把钱要回来呢,还是……想让那个健身房老板进去呢?”
“哦,它换过老板,不过没关系,反正总可以有一个进去!”
嗯……嗯?
我们不是在说要钱的事嘛,这怎么在方大状嘴里又变成了把人送进去的事了。
周欣然也有点好奇道:“方老师,这个好像不涉及合同诈骗罪和非法集资这样的情况吧。”
她之前也思考过,对方做的很有套路,因为人家真的开了健身房,而且开了两年多。
所以这里面就没有“骗钱”的意思。
“谁说要看诈骗了,欣然,你难道没注意到,他们的员工被拖欠工资了吗?”
“我好像记得,有一个罪名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你们说,这个公司的前后两个老板,谁转移了公司财产呢?又是在什么时候,因为转移公司财产,导致这些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出现了拖欠呢?”
方大状的两个问题敲击在了周欣然的头上,让她有种恍然大明白的感觉。
对啊,还有这么一个罪名呢!
不是她不知道,而是这个罪名现在真的用的太少了。
在以前,这个罪名叫恶意欠薪罪,后来刑法修正案八中,将其改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但是真的在现实中,很少会适用这个罪名。
因为它本身惩罚的是那些有能力给但不给劳动报酬的行为。
可是,这个罪名和现在的情况能套用吗?
等等,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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