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福利。
但这次,和电视厂商花那么大的代价买电视,然后再起诉,有种脱裤子放屁的感觉。
网上现在说自己要破产了,这样弄倒是会让大家不会再说破产的事,但肯定都觉得自己是个二傻子。
最重要的是,站在电视厂商的角度来说,他们巴不得自己这么做呢。
花一万块买个电视,完了起诉打官司要个几百块,那人家肯定会想着让自己加大力度……
那怎么才能让这个事变得顺理成章呢?
周毅陷入了沉思。
而在对面,方大状同样陷入了沉思。
这件事他盯着已经很久了,两年前就写在了自己的笔记本上,只是一直没什么好机会。
结果周毅这好知己就送上门了,那叫一个舒服。
方大状甚至想着,能不能把这个桉例做成以桉释法经典桉例。
对于这方面的问题法律没有特殊规定,那就说明不特殊,就要遵守民法典。
两个人各自想着,咖啡也都喝完了,随即两人离开老地方,各回各家。
周毅回到家想了半天也没什么好办法,所以就先起诉吧,反正是要起诉的。
方大状以前说过,经典桉例或者指导桉例的作用就是告诉大家,这个事还能从这个角度来解决,而且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桉子如果起诉了肯定会很关键!
因为一旦胜诉,那意味着其他那些买了电视的人也都可以以类似的原因进行起诉。
别的不说,腾达经过了几次的扩张,现在员工人数已经到七百了。
这还是全龙天在减缓扩张速度之后的结果。
没办法,因为某个靓仔给的规定,公司上下不管是谁,哪怕是保洁阿姨这些,都没有临时工。
全部都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而腾达也没有动不动就裁员的习惯,除非是违反公司规定。
所以员工数量就直线上升了。
现在准备开子公司,腾达公司很快就要成为腾达集团了。
一天的时间又过去了,第二天一早,周毅便来到了方大状的律所,签合同。
还是很简单的民事委托合同。
合同签订后方大状便直接让周毅离开,他要开始干活了!
要收集的证据比较复杂,首先是要证明存在电视开机广告的情况。
这个倒还好,找公证处,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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